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什么是民事诉讼的管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8 22:51
民事诉讼中的统辖指司法机关之间直接受理案子和法院系统内受理第一审案子的权限规模的区分。

统辖因诉讼案子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民事诉讼案子和行政诉讼案子只需处理法院系统内受理第一审案子的权限区分,即审判统辖。依据审级和地域的不同,审判统辖可分为级别统辖、区域统辖、指定统辖、移交统辖和专门统辖、区域统辖、指定统辖、移交统辖和专门统辖。


刑事诉讼案子因实施公诉准则,大多数案子有必要经国家专门机关侦办,提起公诉,所以除了要处理审判统辖外,还要处理公安、查看、法院三机关之间直接受理刑事案子的职权分工问题,即功能统辖,又称作立案统辖。清晰、合理地确认司法机关之间的各自统辖的规模,能够保证其各司其职,防止因统辖不明而发作彼此推诿,延迟诉讼的现象。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