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2 11:38
咱们知道安排卖淫是法令明令禁止的,卖淫是违法的,安排卖淫更是如此,接下来就和听讼网小编为你收拾了怎么确定安排卖淫罪以及安排卖淫罪情节严峻的确定规范是什么,信任看过下问你关于安排卖淫罪的介绍,你会有所了解,好了,一同往下看吧。
【安排卖淫情节严峻】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确定为情节严峻,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1、安排10人以上不满30人卖淫的
2、安排多人卖淫300次以上的
3、安排3名以上不满10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城 者患有艾滋病、严峻性病的人卖淫的
4、形成被安排卖淫的人重伤或许其他严峻结果的
5、情节严峻的其他景象。
【安排卖淫情节特别严峻】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确定为情节特别严峻,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产业:
1、安排30人以上卖淫的
2、安排10名以上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妈妈或许患有艾滋病、严峻性病的人卖淫的
3、情节特别严峻的其他景象。
相关常识
怎样确定安排别人卖淫罪?
依据《决议》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则,安排别人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逼迫、诱惑、容留等手法,操控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有必要是卖淫的安排者,能够是几个人,也能够是一个人,要害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安排者的效果。在安排别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安排卖淫的人有逼迫、诱惑、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作为安排别人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施行数罪并罚。假如这些行为是对被安排者以外的其别人施行的,仍应当别离科罪,施行数罪并罚。
哪些是安排别人卖淫罪、逼迫别人卖淫罪中“情节特别严峻”的行为?
《决议》第一条第一款规则的安排别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峻”,主要是指安排别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峻的;安排别人卖淫手法特别恶劣的;对被安排卖淫者形成特别严峻结果的;安排多 人屡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
《决议》第二条规则的逼迫别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峻”,是指《决议》第二条所列四项景象中特别严峻的情节。在详细履行中,不该在这四项景象之外扩大范围。
对《决议》中说到的“别人”、“多人”、“屡次”应当怎样了解?
(一)安排、帮忙安排、逼迫、诱惑、容留、介绍别人卖淫中的“别人”,主要是指女性,也包含男人。
(二)《决议》和本回答中的。多人。、。屡次“的。多”,是指“三”以上的数(含本数)。
[阐明]一、本罪的主体有必要是卖淫的安排者,能够是几个人,也能够是一个人,要害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安排者的效果。在安排别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安排卖淫的人有逼迫、诱惑、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作为安排别人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施行数罪并罚。假如这些行为是对被安排者以外的其别人施行的,仍应当别离科罪施行数罪并罚。
二、安排别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峻”,主要是指安排别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峻的;安排别人卖淫手法特别恶劣的;对被安排卖淫者形成特别严峻结果的;安排多人屡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 危害性的,等等。
三、安排、帮忙安排、逼迫、诱惑、容留、介绍别人卖淫中的“别人” 主要是指女性,也包含男人。“多人”、“屡次”的“多”是指“三”以上的数(含本数)。
四、本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卖淫嫖娼的决议》所建立的罪名,改为新刑法所吸纳。
五、关于本罪的量刑,要留意同逼迫卖淫罪的差异。尽管两者最高刑都是死刑,且同条规则,但不管片面恶性和结果情节都是不同的。研讨各国刑法,本罪一般处6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的为12年以下,我国刑法是特别重的。量刑时留意法条的表达,是从轻往高量刑,不行先从死刑考虑。由于安排三人三次以上即可定“情节特别严峻”,会导致死刑适用过滥的问题。
【安排卖淫情节严峻】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确定为情节严峻,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1、安排10人以上不满30人卖淫的
2、安排多人卖淫300次以上的
3、安排3名以上不满10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城 者患有艾滋病、严峻性病的人卖淫的
4、形成被安排卖淫的人重伤或许其他严峻结果的
5、情节严峻的其他景象。
【安排卖淫情节特别严峻】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确定为情节特别严峻,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产业:
1、安排30人以上卖淫的
2、安排10名以上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妈妈或许患有艾滋病、严峻性病的人卖淫的
3、情节特别严峻的其他景象。
相关常识
怎样确定安排别人卖淫罪?
依据《决议》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则,安排别人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逼迫、诱惑、容留等手法,操控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有必要是卖淫的安排者,能够是几个人,也能够是一个人,要害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安排者的效果。在安排别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安排卖淫的人有逼迫、诱惑、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作为安排别人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施行数罪并罚。假如这些行为是对被安排者以外的其别人施行的,仍应当别离科罪,施行数罪并罚。
哪些是安排别人卖淫罪、逼迫别人卖淫罪中“情节特别严峻”的行为?
《决议》第一条第一款规则的安排别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峻”,主要是指安排别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峻的;安排别人卖淫手法特别恶劣的;对被安排卖淫者形成特别严峻结果的;安排多 人屡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
《决议》第二条规则的逼迫别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峻”,是指《决议》第二条所列四项景象中特别严峻的情节。在详细履行中,不该在这四项景象之外扩大范围。
对《决议》中说到的“别人”、“多人”、“屡次”应当怎样了解?
(一)安排、帮忙安排、逼迫、诱惑、容留、介绍别人卖淫中的“别人”,主要是指女性,也包含男人。
(二)《决议》和本回答中的。多人。、。屡次“的。多”,是指“三”以上的数(含本数)。
[阐明]一、本罪的主体有必要是卖淫的安排者,能够是几个人,也能够是一个人,要害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安排者的效果。在安排别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安排卖淫的人有逼迫、诱惑、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作为安排别人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施行数罪并罚。假如这些行为是对被安排者以外的其别人施行的,仍应当别离科罪施行数罪并罚。
二、安排别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峻”,主要是指安排别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峻的;安排别人卖淫手法特别恶劣的;对被安排卖淫者形成特别严峻结果的;安排多人屡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 危害性的,等等。
三、安排、帮忙安排、逼迫、诱惑、容留、介绍别人卖淫中的“别人” 主要是指女性,也包含男人。“多人”、“屡次”的“多”是指“三”以上的数(含本数)。
四、本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卖淫嫖娼的决议》所建立的罪名,改为新刑法所吸纳。
五、关于本罪的量刑,要留意同逼迫卖淫罪的差异。尽管两者最高刑都是死刑,且同条规则,但不管片面恶性和结果情节都是不同的。研讨各国刑法,本罪一般处6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的为12年以下,我国刑法是特别重的。量刑时留意法条的表达,是从轻往高量刑,不行先从死刑考虑。由于安排三人三次以上即可定“情节特别严峻”,会导致死刑适用过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