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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问与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8 08:35
【托付著作著作权归属】托付著作著作权归属回答
我托付一朋友帮助规划一套计算机程序,由于是朋友就没有详细地约好这种著作的著作权的归属问题,但是在咱们运用的时分是以写我公司的称号的,但是朋友对此有贰言,他觉得著作权人应该是他,所以在运用的时分要写明他的姓名。请问托付著作著作权究竟应该归谁一切?
答:
托付著作,指托付人向作者付出酬劳,由作者按托付人的毅力和详细要求创造的著作。
托付著作的著作权,由托付人和受托付人在托付合同中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十七条规则:“受托付创造的著作,著作权的归属由托付人和受托付人经过合同约好。合同未作清晰约好或许没有缔结合同的,著作权归于受托人。”
这是由于受托人承受托付创造完结著作,是托付著作的作者。依据维护作者、鼓舞创造的立法意图,在无约好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
所以,依据以上的规则,你们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约好著作权的归属问题,那么就应该是归于受托人即你的朋友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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