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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案为什么会难以胜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6 08:36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加了引起人们遍及重视的离婚无过错方的危害补偿恳求权,这在我国第一次确立了离婚危害补偿制度,起到维护婚姻家庭中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效果。但在审判实践中,无过错方若要真实得到补偿存在较大困难。接下来就跟听讼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令知识吧,期望小编能够协助到您。
一、离婚危害补偿案子为何难以胜诉
取证困难。
就现在离婚危害补偿案子看,多是以过错方婚外同居或家庭暴力恳求补偿的。家庭暴力的,除个别无过错方事发其时留下视听材料(如相片、录像)外,大多在事发其时不肯让外人知道家中发作的“尴尬事”,当案子申述到法院后,无过错方大多需求现搜集依据,且即便有现场目击者,也因某种原因不肯出庭作证,致使无过错方不能完结举证责任,人民法院无法支撑其补偿恳求。但婚外同居现象大多是荫蔽或无固定居处的,因而无过错方很难就过错方婚外同居的时刻、地址供给确凿依据。
二、立法上的缺点
《婚姻法》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一)重婚的;(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三)施行家庭暴力的;(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规则咱们能够得出这样的知道,有必要是上述四种不法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刚才干够恳求危害补偿,这也过分狭隘以及不行全面。
三、离婚危害补偿案子认证难
因为无过错方供给的依据不充分,过错方又极力予以抗辩,致使法官对无过错方供给的依据难以确定,这样就使许多无过错当事人的危害补偿恳求不能得到支撑。鉴于离婚危害补偿案子当事人举证难的现实,主张法院在审理这类案子时,对当事人供给的依据头绪和调取依据请求,适用《依据规则》第十七条一款三项之规则,由人民法院查询搜集依据,以维护无过错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令要不断的完善必定需求不断地改善才干获得客观上的公正,才干使离婚危害补偿案子得到公正的判定。以上便是为您总结的相关材料,期望能够协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异的法令咨询渠道,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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