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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有有效期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5 14:38

在我国,建造规划用地是受政府严厉监控和统辖的,一般开发商在规划期都需求处理建造规划用地答应证,来保证土地使用契合城市规划。那么建造规划用地答应证有有用期吗?如果有,有用期是多久呢?听讼网小编就给咱们逐个介绍,欢迎阅览?
一、什么是建造规划用地答应证
《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land use permit)是建造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分请求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分承认建造项目方位和规模契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据,是建造单位用地的法令凭据。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不合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不合法,不能收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二、答应条件
(一)建造项目契合城乡规划;
(二)以划拨方法供地的建造项目,获得《建造项目选址定见书》(有用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分对建造项目用地的预审定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三)以出让方法供地的建造项目,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
(四)获得开展变革等项目批阅部分同意、核准、存案的建造项目;
(五)建造项目触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分的,需供给各相关行政主管部分的书面定见;
三、法令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则,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分核发《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作为建造单位向土地主管部分请求征用、划拨和有偿运用土地的法令凭据。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法供给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建造项目,经有关部分同意、核准、存案后,建造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分提出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请求,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分根据控制性具体规划核定建造用地的方位、面积、答应建造的规模,核发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法供给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在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分应当根据控制性具体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方位、运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
四、处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及缴费时刻)。
五、有用期限
《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有用期限一年。以划拨方法供地的建造项目,还包含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用期内获得《国有土地运用证》的,有用期与《国有土地运用证》相同。逾期未处理土地运用手续或在有用期届满三十日前未请求处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主动失效。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收拾的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方面的相关材料。 《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是保证国家土地的合法运用的保证,保证开发商依照城市规划运用土地,促进进步建造用地使用功率。如果您还有其它法令方面的问题,咱们网站也供给专业律师服务,欢迎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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