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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02:05

近来,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清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一切,改变为夫妻两边共有的,免征契税,这项方针从2011年8月31日起履行。
那么,这一方针的拟定有何依据?假如现已征收的是否退税?离婚后房子权属改变是否征收契税?针对这些与“房产证加名税”清晰后有关的疑问,记者2日进行了采访。
一问:方针的拟定有何依据?
依据契税暂行条例,境内搬运土地、房子权属,接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则交纳契税。依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前借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挂号方一切。
此次方针清晰后,有些人提出这样的疑问,将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加上另一方的姓名,意味着将房子的部分权属搬运给另一方,应归于契税纳税规模,现在免税方针的拟定有何依据?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讨中心主任刘剑文标明:“这一次将房子权属由夫妻一方一切改变为共有的契税方针定为免征,具有合法性,免征并不是不征,免征通常是依据某些特别考虑,是有必定期限的,而不征是征收目标自身不是应税行为,不在纳税规模之内。”
查阅了契税暂行条例,其间清晰,财务部规则的项目归于减征或免征契税的规模。
二问:假如现已征收的是否退税?
依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下放的告诉,免征契税方针是从8月31日开端履行,那么,此前假如现已征收的契税是否能够交还呢?
依据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法,纳税人超越应纳税额交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当即交还;纳税人自结算交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能够向税务机关要求交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当即交还。
中国人民大学财务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指出,从税法视点严厉来看,财务部、税务总局告诉中清晰了履行开端日期是8月31日,那么开端免征的时刻也便是8月31日,也就不存在退税之说。
三问:离婚后房子权属改变是否征收契税?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告诉中清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一切,改变为夫妻两边共有的,免征契税。那么,离婚后,因夫妻产业切割而将原共有房子产权归属一方,是否征收契税呢?
查阅相关规则后发现,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子权属改变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中清晰,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夫妻共有房子属一起共有产业。因夫妻产业切割而将原共有房子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化而不是现行契税方针规则纳税的房子产权搬运行为。因而,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子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财务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离婚后房子权属改变契税方针与老百姓关系密切,应该进行清晰,这也标明我国税收方针正在不断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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