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过期未缴,发生事故后是否应当理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3 20:44
2012年1月2日,赵先生购买了定时人寿险和附加住院补偿医疗险,缴费至2014年1月1日。当第二期缴费日接近时,因为赵先生事务繁忙,收到缴费通知书后,未去处理缴费。
2014年1月18日,赵先生骑摩托车不小心导致手臂破坏性骨折,经过近1个月住院治疗,赵先生想起上一年曾买过稳妥,但第二年稳妥费至今未缴。赵先生想咨询这次事端能否得到稳妥公司的理赔?
剖析:赵先生的状况能否得到稳妥公司理赔,这首先取决于稳妥事端是否发作在“宽限期”内,它指投保人初次付出保费后,如未准时交纳今后保费,按合同约好会给予必定“宽限期”,以缴付逾期保费。我国稳妥法第三十六条规则,合同约好分期付出稳妥费,投保人付出首期稳妥费后,除合同还有约好外,投保人自稳妥人催告之日起超越三十日未付出当期稳妥费,或许超越约好的期限六十日未付出当期稳妥费的,合同效能间断,或许由稳妥人依照合同约好的条件削减稳妥金额。被稳妥人在前款规则时限内发作稳妥事端的,稳妥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好给付稳妥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稳妥费。
经过法律规则可知:在宽限期内合同依然有用,如发作稳妥事端,稳妥公司仍予以担任,但要从稳妥金中扣回所欠保费。依据稳妥合同的约好,在列入宽限期条款的寿险合同中,假如停缴保费,稳妥合同并不是自应缴未缴之日起失效,而是自宽限期满的当日24时起失效。而且,宽限期内,投保人所交纳的保费并不收取利息。
赵先生与稳妥公司签的合同中,假如没有特别约好的话,宽限期应为60天。可知尽管他忘掉交纳了第二年保费,但因稳妥事端的发作仍在第二年应缴保费日(1月2日)起的60天内,也就是说稳妥事端发作在宽限期内,所以稳妥公司在扣回赵先生欠缴的稳妥费的前提下,仍会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
河北邯邦律师事务所
贾志国律师供稿
2014年1月18日,赵先生骑摩托车不小心导致手臂破坏性骨折,经过近1个月住院治疗,赵先生想起上一年曾买过稳妥,但第二年稳妥费至今未缴。赵先生想咨询这次事端能否得到稳妥公司的理赔?
剖析:赵先生的状况能否得到稳妥公司理赔,这首先取决于稳妥事端是否发作在“宽限期”内,它指投保人初次付出保费后,如未准时交纳今后保费,按合同约好会给予必定“宽限期”,以缴付逾期保费。我国稳妥法第三十六条规则,合同约好分期付出稳妥费,投保人付出首期稳妥费后,除合同还有约好外,投保人自稳妥人催告之日起超越三十日未付出当期稳妥费,或许超越约好的期限六十日未付出当期稳妥费的,合同效能间断,或许由稳妥人依照合同约好的条件削减稳妥金额。被稳妥人在前款规则时限内发作稳妥事端的,稳妥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好给付稳妥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稳妥费。
经过法律规则可知:在宽限期内合同依然有用,如发作稳妥事端,稳妥公司仍予以担任,但要从稳妥金中扣回所欠保费。依据稳妥合同的约好,在列入宽限期条款的寿险合同中,假如停缴保费,稳妥合同并不是自应缴未缴之日起失效,而是自宽限期满的当日24时起失效。而且,宽限期内,投保人所交纳的保费并不收取利息。
赵先生与稳妥公司签的合同中,假如没有特别约好的话,宽限期应为60天。可知尽管他忘掉交纳了第二年保费,但因稳妥事端的发作仍在第二年应缴保费日(1月2日)起的60天内,也就是说稳妥事端发作在宽限期内,所以稳妥公司在扣回赵先生欠缴的稳妥费的前提下,仍会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
河北邯邦律师事务所
贾志国律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