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办理结婚证的手续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2 14:20
现在涉外婚姻对错常常见的,很多人都想了解清楚涉外婚姻处理的手续和程序,这对顺畅拿到成婚证十分有协助。下面就来看看涉外婚姻怎么处理?
应供给的证件和证明:
(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
处理成婚登记的华裔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有用护照;
(二)寓居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
处理成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的世界游览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许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或许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
请求成婚登记的外国人(不含外国侨胞)供给的婚姻状况证明,应当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并经该国外交部(或许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在华接连居留6个月以上或许持有《外国人居留证》的,可由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并可不经认证。
为保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必定约束,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把握严重秘要的人员以及正在承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成婚。
应供给的证件和证明:
(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
处理成婚登记的华裔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有用护照;
(二)寓居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
处理成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的世界游览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许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或许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
请求成婚登记的外国人(不含外国侨胞)供给的婚姻状况证明,应当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并经该国外交部(或许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在华接连居留6个月以上或许持有《外国人居留证》的,可由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并可不经认证。
为保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必定约束,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把握严重秘要的人员以及正在承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