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的类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2 05:30土地流通类型多样该怎样区分?
土地流通类型该怎样区分?土地流通类型多样,份额不均。依照不同的规范,可将土地承揽经营权流通行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
一以流通主体为规范,可分农户与村委会之间的流通和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通。其间以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通为主,流通面积约占总流通面积的90%。
二以流通目标为规范,可为责任田承揽经营权流通、机动田承揽经营权流通和三荒地承揽经营权流通。其间以责任田承揽经营权流通为主,约占总流通面积的96%。
三以流通方法为规范,可分为转包、租借、交换、转让、投股或参加股份协作等其他方法流通。其间以转包为主,约占总流通面积的70%以上。转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经商农户,将土地转包给亲朋或本村其他农户居多。此外,还有农户将土地转包给栽培、饲养大户以及团体向农户反租转包等方式。
四以流通是否签定协议为规范,可分为协议流通和无协议流通。其间协议流通农户略占优势,占总流通农户数的65%左右。协议流通又分为书面协议流通和口头协议流通,其间口头协议流通占协议流通的绝大多数,签定书面协议流通的农户缺乏总流通户的10%。
五以流通是否有偿为规范,可分为有偿流通和无偿流通。其间以无偿流通为主,约占总流通户的60%以上。
六以流通是否实行报同意、存案或处理土地使用权证书改变挂号程序为规范,可分为同意流通、存案流通、挂号流通和自行流通。其间以自行流通为主,占总流通面积的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