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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调岗,拒绝调岗被辞有赔偿金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1 04:35
在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定的用工合同中,用人单位一般都附有单独调整职作业业岗位的权力。而劳作者为了取得作业时机,一般都会默许该条款。那么,用人单位是否能够随意调岗,回绝调岗被辞有赔偿金吗?听讼网小编为你解说。
案情回忆
李某于2014年8月6日进入上海某器件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业,作业岗位为出售,两边签定了期限自2014年8月6日至2016年8月5日的劳作合同,合同约好公司有权依据运营需求或职作业业体现,对职工的作业岗位、作业地址或岗位等级进行调整,李某应当遵守等内容。
2015年2月1日,公司对李某的出售区域作出调整,将李某原担任区域的出售作业交给别人担任,但未向李某区分新的出售区域。2015年6月18日,公司发送邮件给李某组织了新的作业区域及内容。但李某认为公司分配的作业区域和作业内容难以完成,并没有按要求上任。
2015年8月7日,公司向李某发放了免除劳作合同通知书。后李某提起劳作裁定要求公司付出违法免除劳作合同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是否能够随意调岗:
1、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作者作业内容,但不能固执
依据《劳作法》第二十六条和《劳作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则,法令赋予了用人单位对劳作者另行组织作业或单独调整其作业岗位的权力,但是有前提条件约束:
(1)劳作者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业,用人单位能够另行组织的作业;
(2)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时,用人单位能够为其调整作业岗位。
《劳作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一致,能够改变劳作合同约好的内容。改变劳作合同,应当选用书面形式”。依据以上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遵照相等自愿的准则,能够经过洽谈的方法调整作业岗位及作业内容。
回归至本案,李某并不存在《劳作法》第二十六条和《劳作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则的景象,公司并不具有法定调岗的权力,应当依法与李某洽谈改变作业岗位。
2、未与劳作者洽谈,用人单位私行改变或免除劳作合同违法
公司在没有与李某洽谈一致的情况下,私行改变其作业内容,新的作业要求不光与李某停职前发生了巨大变化,还愈加严苛,不具有可操作性。这以后以李某未实行作业责任为由免除了两边的劳作联系,系违法免除。
劳作者能够取得赔偿金。假如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本网站进行具体的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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