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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代销商品怎样核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8 09:03
代销产品的核算代销产品是商业企业为促进产品出售而选用的出售方法。这种出售方法的特点是,托付方向受托方宣布代销产品时,并不搬运产品的所有权,也不作产品出售处理,直到代销产品出售后才承认产品出售建立。产品企业能够承受其他单位托付代销产品,也能够托付其他单位代销本企业的产品。
(一)受托代销产品的核算
受托代销产品是指企业承受其他单位的托付代销产品。企业承受代销产品时,应设置“受托代销产品”科目,对受托代销产品进行核算,以便同本企业库存产品相差异。一起还应设置“代销产品款”科目,核算承受代销产品的价款。
1.视同买断
假如代销产品的受托方与托付方商定以产品出售毛利的方法结算代销费用,受托企业则将代销产品的出售视为本企业的产品出售处理。代销产品出售后,企业将代销产品收入及应交增值税计入“产品出售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贷方,并将收入金钱借记“银行存款”科目。一起,按代销产品进价结转产品出售本钱。选用进价核算的企业按代销产品进价借记“产品出售本钱”科目,贷记“受托代销产品”科目。
2.以手续费的方法收取代销费用
假如代销产品的受托方与托付方商定以手续费的方法结算代销费用,受托企业在将代销产品出售出去后,一方面以价格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表明这笔金钱需付还托付单位。另一方面要以进价借记“代销产品款”科目,贷记“受托代销产品”科目;企业向托付单位付还代销产品出售所得金钱时,应借记“应付账款”科目,并从中扣减代销费用,贷记“代购代销收入”科目,价格减代销费用后的余额为实践付出金钱,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托付代销产品的核算
托付代销产品是指企业托付其他单位代销本企业的产品。
企业作为托付方宣布代销产品时,因为产品的所有权没有搬运,所以不能作产品出售处理,而应设置“托付代销产品”明细科目进行核算,直到托付代销的产品售出后,托付企业收到受托企业开出代销清单时,才作代销产品出售处理。
企业付出托付代销费用的方法不同,账务处理也有所不同,假如企业以手续费的方法付出代销费用,则将所付出的代销费计入“营业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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