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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设立的经典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4 01:32

       北京市某民营服装公司(A公司),首要出产出售中高档服装。尽管A公司具有不错的设计能力,可是一般是出产挂牌服装,即经过国外品牌服装公司授权在A公司出产的服装上挂上本公司的标签后出售,可是A公司必须按挂牌的服装件数向国外公司交给商标运用费,这使A公司的赢利削减了不少,可是现在顾客对香港、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的品牌认同度仍是远远高于国内品牌。别的,服装出产和出售量越来越大,所得税也对最终收益的影响越来越显着了。    现在顾客对国际品牌的认同度是不行逃避的现实,可是能够考虑到国外自己注册一个商标,处理向其他公司付出高额商标运用费的问题。至于税收方面,能够运用我国税收方针中的特别优惠规则和某些国家的税收减免方针,合理合法的为A公司削减税负。
操作:    1、A公司最终挑选了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B公司;    2、在公司注册成功后,在香港和大陆一起请求注册一个香港商标;    3、在北京建立一家中外合资服装公司(C公司),股东分别是A公司和B公司,其间B公司的出资额占C公司注册资金的25%,A公司以服装出产工厂出资;    4、B公司与C公司签定商标答应运用协议。
作用:    1、品牌方面,A公司具有了自己的国际品牌,不只投合了顾客对国际品牌的认同,并且经过中外合资企业出售增强了顾客对品牌的信赖感。并且从长远来看,A公司总算能够不必为他人,而是为自己创名牌而奋斗了。    2、从本钱及税收来看,A公司不必再向外国公司付出商标运用费了,削减了很大一部分本钱;    3、在税务方面,首要,根据我国为吸引外资经过法律规则的中外合资企业税收方针, C公司从获利年度起能够享用“两免三折半”的所得税收优惠;其次,香港B公司的商标运用费也能够使C公司的税前赢利下降,从而使所得税能够有操控的下降。    4、其他优势,一方面,因为具有了自己的品牌,A公司规划扩展后,不只能够考虑向其他区域乃至是国外展开,并且能够展开商标有偿答应等品牌运营。另一方面,A公司股东个人成为香港公司的股东后,能够在出国签证、外汇运用等方面具有国内企业股东所无法具有的优势。一起,A公司乃至能够为将来在香港等地上市融资做好前期预备。
因而,A公司经过注册离案公司等一系列操作,合理合法的在品牌方面、税收和本钱方面都具有了国内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可谓经济效益与长远利益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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