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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如何界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12:48
网友发问:
职务创造与非职务创造是怎样界定的?
律师回答:
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则:“实行本单位的使命或许主要是使用本单位的物质技能条件所完结的创造创造为职务创造创造。职务创造创造请求专利的权力归于该单位;请求被同意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创造创造,请求专利的权力归于创造人或许规划人;请求被同意后,该创造人或许规划人为专利权人。
使用本单位的物质技能条件所完结的创造创造,单位与创造人或许规划人订有合同,对请求专利的权力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好的,从其约好。”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实行本单位的使命所完结的职务创造创造,是指:
(1)在本职作业中做出的创造创造;
(2)实行本单位交给的本职作业之外的使命所做出的创造创造;
(3)退职、退休或许调集作业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当的本职作业或许单位分配的使命有关的创造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含暂时作业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能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许不对外揭露的技能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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