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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7 10:21
为防止更多的冤假错案发作,下降司法威望,深改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定见》、《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定见》。明确指出要执行法官检察官办案终身担任制,即谁办案谁担任,削减冤假错案的发作。
经典事例:
呼和浩特市青年呼格吉勒图枪决18年后,2014年12月,震惊全国的呼格强奸杀人案再审成果发布,被正式定为“冤案”。两天后,原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被检方以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内蒙古高院也表明对形成错案错判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打开查询。
法令规定:
深改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定见》、《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定见》。
定见明确指出,要执行法官在责任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担任,严厉依纪依法追查法官违法审判责任。
定见还要求,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构建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确定、追查机制,做到谁办案谁担任、谁决议谁担任。检察人员应在责任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担任。
律师点评:
检察官和法官是司法程序中看护正义的最终壁垒。假如他们失算渎职,冤案当事人就会被过错处置,司法的公信力面对消解。
在责任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担任,这将极大程度地警示检察官和法官们要时时刻刻慎重、公正地行使好司法权利,保卫法令的底线和司法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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