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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1 03:29

依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称号和居处;(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建立方法;(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名字或许称号、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法和出资时刻;(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方法;(十)公司的闭幕事由与清算方法;(十一)公司的告诉和布告方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求规则的其他事项。(洛阳律师赵战武http://blog.sina.com.cn/u/113216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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