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当事人的义务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5 04:32
【公路建造备工合同】公路建造承揽合同的当事人的职责
1、公路建造承揽合同发包方的职责
⑴处理正式工程和暂时设备规模内的土地征用、租借,请求施工许可证和占道、爆炸以及其他的许可证。
对承揽方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好征用手续和青苗、树木、房屋建筑、管线设备等的拆迁补偿手续,告诉承揽方运用,以使承揽方可以及时开工。一起,发包方应帮忙承揽方对爆炸器件(炸药、雷管、引火索等)的运送和保管,并承受当地公安部门定时或不定时的安全查看。
⑵确认建造物、路途、线路、上下水道和定位规范、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如S322泾县段改建工程泾县至茂林段公路项目起于泾县西北太园(0K 000),途经新屋、李园、靠山、毛田湾、沙园,经溪口过青弋江,沿老路止于茂林镇(38K 960,断链后实践长38.47KM)。支线起于毛田湾止于云岭(长4.036KM)。
⑶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送路途,拆迁现场内的民房和障碍物。
⑷按两边协议的分工规模和要求,供给资料和设备。
从开工之日起,发包方应供给公路建造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公路建造工程中的资料、设备。
⑸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所需文件,准时处理拨款和结算。
如在资料、设备预付款的开销方面,发包方应给承揽方付出必定份额的资料、设备预付款,以供购进用于和安装在永久工程中的各种资料、设备。
⑹安排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公路建造承揽合同规则的时刻和份数交给给承揽人。
如应按公路建造承揽合同的规则向承揽方供给悉数规划图纸,或许附有的核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改变规划图纸,或由承揽方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施工工艺图、核算书和其他技术资料。
⑺派住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查看荫蔽工程,处理中心工程查验手续,担任签证、处理应由发包方处理的问题,以及其他事项。
⑻担任安排规划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商定施工安排规划、工程价款和竣工结算,担任安排工程竣工查验并按公路建造承揽合同规则付出工程款。
2、公路建造承揽合同承揽方的职责
⑴担任施工场所地平坦,施工界区以内的水、电、路和暂时设备的施工。
如除合同还有规则外,承揽方为了收支现场和施工运送,应自觉维护由他建筑和运用的一切暂时路途和桥梁(包含运用加固的村镇便道)。
⑵编制施工安排规划或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承揽方应在公路建造合同签定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陈述,内容包含施工处理机构的树立,劳务、机械设备、资料的出场状况,暂时设备的建筑及整体施工安排的规划等。
⑶按公路建造承揽合同两边商定的分工规模,做好资料和设备采购供给和处理。
⑷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开工告诉书,施工进度方案表、施工平面图、荫蔽工程查验告诉、竣工查验陈述,供给月份施工作业方案、月份施工统计表、工程事端陈述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给的资料、设备的供给陈述。⑸严厉依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则的时刻按期竣工和交给。
承揽人应加强质量处理,树立质量职责制。经理部、工区(工段)设专职质量员,班组设兼职质量员。分项施工的现场均应实施标示牌处理,写明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要认真执行三检准则,即自检、互检、工序交代查验准则。
⑹已竣工的工程,在交给前应担任保管并整理现场。
在签发交工证书时,承揽人应从施工现场铲除并运出承揽方配备、剩下资料、废物和各种暂时设备,并坚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齐,到达监理工程师以为合格的运用状况。
⑺依照有关规则提出竣工查验技术资料,处理工程竣工结算,参与竣工查验。
承揽方应依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查验方法》的规则编制竣工图表和施工文件,各分部(项)工程的竣工图须在有关工程竣工后连续提交监理工程师检查,悉数工程竣工后,在悉数工程的交工证书签发之前,承揽方应向发包方提交数套监理工程师以为完好、合格的竣工文件。
⑻在合同规则的坚持期内,关于归于承揽方职责的工程质量问题,担任无偿修正。
1、公路建造承揽合同发包方的职责
⑴处理正式工程和暂时设备规模内的土地征用、租借,请求施工许可证和占道、爆炸以及其他的许可证。
对承揽方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好征用手续和青苗、树木、房屋建筑、管线设备等的拆迁补偿手续,告诉承揽方运用,以使承揽方可以及时开工。一起,发包方应帮忙承揽方对爆炸器件(炸药、雷管、引火索等)的运送和保管,并承受当地公安部门定时或不定时的安全查看。
⑵确认建造物、路途、线路、上下水道和定位规范、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如S322泾县段改建工程泾县至茂林段公路项目起于泾县西北太园(0K 000),途经新屋、李园、靠山、毛田湾、沙园,经溪口过青弋江,沿老路止于茂林镇(38K 960,断链后实践长38.47KM)。支线起于毛田湾止于云岭(长4.036KM)。
⑶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送路途,拆迁现场内的民房和障碍物。
⑷按两边协议的分工规模和要求,供给资料和设备。
从开工之日起,发包方应供给公路建造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公路建造工程中的资料、设备。
⑸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所需文件,准时处理拨款和结算。
如在资料、设备预付款的开销方面,发包方应给承揽方付出必定份额的资料、设备预付款,以供购进用于和安装在永久工程中的各种资料、设备。
⑹安排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公路建造承揽合同规则的时刻和份数交给给承揽人。
如应按公路建造承揽合同的规则向承揽方供给悉数规划图纸,或许附有的核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改变规划图纸,或由承揽方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施工工艺图、核算书和其他技术资料。
⑺派住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查看荫蔽工程,处理中心工程查验手续,担任签证、处理应由发包方处理的问题,以及其他事项。
⑻担任安排规划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商定施工安排规划、工程价款和竣工结算,担任安排工程竣工查验并按公路建造承揽合同规则付出工程款。
2、公路建造承揽合同承揽方的职责
⑴担任施工场所地平坦,施工界区以内的水、电、路和暂时设备的施工。
如除合同还有规则外,承揽方为了收支现场和施工运送,应自觉维护由他建筑和运用的一切暂时路途和桥梁(包含运用加固的村镇便道)。
⑵编制施工安排规划或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承揽方应在公路建造合同签定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陈述,内容包含施工处理机构的树立,劳务、机械设备、资料的出场状况,暂时设备的建筑及整体施工安排的规划等。
⑶按公路建造承揽合同两边商定的分工规模,做好资料和设备采购供给和处理。
⑷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开工告诉书,施工进度方案表、施工平面图、荫蔽工程查验告诉、竣工查验陈述,供给月份施工作业方案、月份施工统计表、工程事端陈述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给的资料、设备的供给陈述。⑸严厉依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则的时刻按期竣工和交给。
承揽人应加强质量处理,树立质量职责制。经理部、工区(工段)设专职质量员,班组设兼职质量员。分项施工的现场均应实施标示牌处理,写明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要认真执行三检准则,即自检、互检、工序交代查验准则。
⑹已竣工的工程,在交给前应担任保管并整理现场。
在签发交工证书时,承揽人应从施工现场铲除并运出承揽方配备、剩下资料、废物和各种暂时设备,并坚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齐,到达监理工程师以为合格的运用状况。
⑺依照有关规则提出竣工查验技术资料,处理工程竣工结算,参与竣工查验。
承揽方应依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查验方法》的规则编制竣工图表和施工文件,各分部(项)工程的竣工图须在有关工程竣工后连续提交监理工程师检查,悉数工程竣工后,在悉数工程的交工证书签发之前,承揽方应向发包方提交数套监理工程师以为完好、合格的竣工文件。
⑻在合同规则的坚持期内,关于归于承揽方职责的工程质量问题,担任无偿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