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办证指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1 17:08
●申办各类公证均需具有的证明资料
◎户口簿◎身份证◎护照(出境日期及有用签证)或境外其他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
●出世公证
◎爸爸妈妈户口簿、身份证◎出世证明书(由爸爸妈妈之一或了解当事人出世状况的长者填写)◎亲属联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无需供给)◎出世证/独生子女证
●亲属联系公证
◎亲属联系另一方的有用身份证件◎亲属联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联系的无需供给)
●婚姻状况公证
◎成婚公证:《成婚证》◎离婚公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定书》(需一起提交法院的判定收效证明)/《调解书》◎未再婚公证:除提交上述离婚公证证明资料或爱人逝世证明(证明资料同逝世公证)外,还需提交未再婚证明◎未婚公证:未婚证明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学历、学位、成果、学时公证
◎学历(含毕业/肄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读/成果/学时证明(均由地点校园出具)
●工作经历公证
◎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行政职务录用文件◎劳动合同/聘任合同
●逝世公证
◎逝世证明(逝世地点医院或逝世时户籍地点区卫生防疫站出具)
●承继、赠与公证
◎产业所有权凭据(《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等)◎亲属联系证明(赠与公证无需供给)
●关于相片的运用
◎申办出世、学历、工作经历公证,交两寸相片各三张。◎申办成婚公证,男女双方各交两寸相片三张。◎公证书到美国、台湾地区运用的,上述公证事项各交两寸相片四张。◎相片应同为是非或五颜六色,添加一份副本,相应添加一张相片。
●关于译文
◎有关专业称号、单位称号、境外名字的专门译法请当事人(代理人)供给,并填写在本处的《外文翻译登记表》上,如不供给的,则照惯例翻译。
◎户口簿◎身份证◎护照(出境日期及有用签证)或境外其他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
●出世公证
◎爸爸妈妈户口簿、身份证◎出世证明书(由爸爸妈妈之一或了解当事人出世状况的长者填写)◎亲属联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无需供给)◎出世证/独生子女证
●亲属联系公证
◎亲属联系另一方的有用身份证件◎亲属联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联系的无需供给)
●婚姻状况公证
◎成婚公证:《成婚证》◎离婚公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定书》(需一起提交法院的判定收效证明)/《调解书》◎未再婚公证:除提交上述离婚公证证明资料或爱人逝世证明(证明资料同逝世公证)外,还需提交未再婚证明◎未婚公证:未婚证明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学历、学位、成果、学时公证
◎学历(含毕业/肄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读/成果/学时证明(均由地点校园出具)
●工作经历公证
◎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行政职务录用文件◎劳动合同/聘任合同
●逝世公证
◎逝世证明(逝世地点医院或逝世时户籍地点区卫生防疫站出具)
●承继、赠与公证
◎产业所有权凭据(《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等)◎亲属联系证明(赠与公证无需供给)
●关于相片的运用
◎申办出世、学历、工作经历公证,交两寸相片各三张。◎申办成婚公证,男女双方各交两寸相片三张。◎公证书到美国、台湾地区运用的,上述公证事项各交两寸相片四张。◎相片应同为是非或五颜六色,添加一份副本,相应添加一张相片。
●关于译文
◎有关专业称号、单位称号、境外名字的专门译法请当事人(代理人)供给,并填写在本处的《外文翻译登记表》上,如不供给的,则照惯例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