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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出租房屋中介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0 09:09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24条规则,“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陈述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供给缔结合同的前言服务,委托人付出酬劳的合同。”关于居间合同,假如居间人促进合同建立的,委托人应按约付出酬劳;居间人未促进合同建立的,不得要求付出酬劳,但可以要求委托人付出从事居间活动开销的必要费用。
1、要清晰中介公司服务佣钱由谁付出,并且在合同实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违约致使合同实行受阻,此刻付出给中介公司的费用退不交还;
2、在签订合同时必定要注意押金的用处,如有承租方在合同期呈现退租现象,业主可要求不交还押金或许如遇到承租户将房屋内家具设备损坏的,业主还可要求将此部分修补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3、违约金怎么付出,付出多少,什么情况算是违约,违约金的付出时刻等;
4、在签订合同时必定要将室内配套家用电器的具体名字列出,并注明新旧状况,还有水、电、煤气的表数记清,以防日后因而类工作产生矛盾。
总归,以上四点关于租借两边来说,都是在合同实行过程中易产生纠纷的当地,因而,租借两边在签订合同时必定要注意,把自己的权力、责任细心辨明,防止日后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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