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05:48《证券法》第九十六条: 采纳协议收买方法的,收买人收买或许经过协议、其他组织与别人一起收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到达百分之三十时,持续进行收买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一切股东宣布收买上市公司悉数或许部分股份的要约。可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革除宣布要约的在外。
收买人依照前款规则以要约方法收买上市公司股份,应当恪守本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的规则。
《证券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的准则拟定上市公司收买的具体办法。
《上市公司收买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收买人具有权益的股份到达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持续进行收买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宣布全面要约或许部分要约。契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则景象的,收买人能够向中国证监会请求革除宣布要约。
收买人拟经过协议方法收买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越30%的,超越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法进行;但契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则景象的,收买人能够向中国证监会请求革除宣布要约。收买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后,实行其收买协议;未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且拟持续实行其收买协议的,或许不请求豁免的,在实行其收买协议前,应当宣布全面要约。
《上市公司收买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以协议方法收买上市公司股份超越30%,收买人拟根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则请求豁免的,应当在与上市公司股东达到收买协议之日起3日内编制上市公司收买报告书,提交豁免请求及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则的相关文件,托付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一起抄报派出机构,告诉被收买公司,并布告上市公司收买报告书摘要。派出机构收到书面报告后通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
《上市公司收买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收买人具有权益的股份超越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一切股东宣布全面要约;收买人估计无法在现实发作之日起30日内宣布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操控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许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布告;这以后收买人或许其操控的股东拟持续增持的,应当采纳要约方法;拟根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则请求豁免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则处理。
《上市公司收买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契合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则景象的,投资者及其共同行动听能够向中国证监会请求下列豁免事项:
(一)免于以要约收买方法增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