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一类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7 15:41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维护规范》的文件。现将广东省东莞市一类土地的征地补偿规范共享给各位网友:
广东省东莞市一类土地有:
莞城大街、东城大街、南城大街、万江大街、长安镇、虎门镇、厚街镇、石龙镇、寮步镇、常平镇。
补偿规范:犁地:116000/亩;园地;89267元/亩;林地:40800元/亩;饲养水面;120500元/亩;未使用地:35667元/亩。
以上补偿规范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依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则履行。
该规范为维护性规范,依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力,征收农人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人生活水平不下降为宜,其次,因对土地使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量远高于区委均匀产量的,如在土地上栽培经济作物,使用农用地展开特别栽培、饲养业,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取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规范仍有不理解的当地,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广东省东莞市一类土地有:
莞城大街、东城大街、南城大街、万江大街、长安镇、虎门镇、厚街镇、石龙镇、寮步镇、常平镇。
补偿规范:犁地:116000/亩;园地;89267元/亩;林地:40800元/亩;饲养水面;120500元/亩;未使用地:35667元/亩。
以上补偿规范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依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则履行。
该规范为维护性规范,依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力,征收农人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人生活水平不下降为宜,其次,因对土地使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量远高于区委均匀产量的,如在土地上栽培经济作物,使用农用地展开特别栽培、饲养业,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取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规范仍有不理解的当地,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