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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赎回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09:30

1.组织投资者:
(1) 填好的《开放式基金换回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 **基金处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
(3)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个人投资者到直销点处理换回事务应带着以下资料:
(1) 自己或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2) **基金处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
(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换回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则的程序处理相关事项。
(2)、一个投资者在一家基金处理有限公司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3)、直销网点初次最低申购金额一般有固定的限额(单位为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一般也有限额,并且不设级差约束。(但已在任一出售网点认购过该基金单位的投资者不受初次最低申购金额的约束)。
(4)、换回的最低比例一般有固定的限额(单位为人民币),并且不设级差约束,基金持有人可将其悉数或部分基金单位换回,但某笔换回导致在一个网点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必定比例时,余额部分基金单位有必要一起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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