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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一方去世子女能否分割逝者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2 12:21

问:我和老伴都是再婚。前不久,老伴病逝了,处理完凶事,老伴和前妻所生的两个儿子(我曾对其尽了抚育责任)提出要切割其父留下的遗产。请问,在我仍健在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他们要求切割遗产合法吗?
答: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则:“爸爸妈妈和子女有彼此承继遗产的权力。”《承继法》第10条规则:“爱人、子女、爸爸妈妈为遗产榜首次序法定承继人。”也就是说,他们对被承继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承继权,而并非必须在爸爸妈妈双亡后子女才干承继白叟的遗产。一起,《承继法》第30条规则:“同一次序承继人承继遗产的比例,一般应当平等。对日子有特别困难的缺少劳动能力的承继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料。”因而,在切割你老伴的遗产时,你可依法多占一些遗产比例。
此外,即便你所分得的遗产比例不足以保证你日后日子所需,法律规则,子女对爸爸妈妈有奉养搀扶的责任。子女不实行奉养责任时,无劳动能力或日子困难的爸爸妈妈,有要求子女给付奉养费的权力。
综上所述,爸爸妈妈一方逝世后,子女有权切割逝者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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