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是怎样分割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30 14:03导读:婚姻联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践获得或许应当获得的住宅补贴、住宅公积金归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的“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住宅公积金作为婚姻联系存续期间的产业,归于夫妻一起产业。那么,离婚时,住宅公积金怎么切割呢?
疑问
张某与李某前不久闹离婚,张某个人账户上的住宅公积金有3万元,李某以为应当每人分1.5万元,但张某不同意,以为公积金是个人产业。请问,住宅公积金能否作为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切割,如果能应当怎么切割?
回答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十一条规则,婚姻联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践获得或许应当获得的住宅补贴、住宅公积金归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的“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因而,住宅公积金作为婚姻联系存续期间的产业,归于夫妻一起产业,离婚时能够切割。但《住宅公积金管理法令》第五条、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则:住宅公积金应当用于员工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四)出境久居的;(五)归还购房借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则份额的。
据此,夫妻离婚不是能够提取住宅公积金的景象。以夫妻离婚为由,提取住宅公积金不符合上述法令的规则。对住宅公积金的切割能够这样操作:
1.能用其他产业折抵,住宅公积金能不动尽可能不动。即坚持住宅公积金在原有账户、原有个人的名下不动。由原有人(公积金的持有人)按判定用其他产业付出他所应付出的住宅公积金数额。
2.如无产业折抵,有必要对一方账户上的住宅公积金进行切割,能够恳求住宅公积金管理部门另开一个账户。将张某个人账户上住宅公积金转出一半,转入新开的李某个人的住宅公积金账户。这样既不违背住宅公积金管理法令的规则,又处理了夫妻离婚住宅公积金的切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