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协议离婚产权搬运手续有必要坚持两边都参与的准则,如原爱人在外地或不愿意再会面的,主张协议离婚抛弃产权的一方到当地公证部分处理一份房产
过户托付公证书,由受托付人参与帮忙申请人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
一方已失掉联络,无法合作实行过户手续的,主张产权申请人持协议离婚书向法院申述,要求确权,即,请法院赋予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这样就可以到产权部分办手续。
主张民政部分在处理协议离婚登记时,提示两边当事人处理房产过户手续需两人有必要参与,或签署离婚协议的一起到公证部分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并在公证书中清晰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单独处理过户登记手续。这样就可以单独去办产权证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