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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17:40
人民法院对专利侵权胶葛的处理一、一审法院统辖《关于审理专利胶葛案子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则》第二条专利胶葛第一审案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统辖。二、地域统辖《关于审理专利胶葛案子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则》第五条因侵略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许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侵权行为地包含:被控侵略创造、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作、运用、承诺出售、出售、进口等行为的施行地;专利办法运用行为的施行地,按照该专利办法直接取得的产品的运用、承诺出售、出售、进口等行为的施行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作、出售、进口等行为的施行地;冒充别人专利的行为施行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成果发生地。第六条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作者提申述讼,未申述出售者,侵权产品制作地与出售地不一致的,制作地人民法院有统辖权;以制作者与出售者为一起被告申述的,出售地人民法院有统辖权。出售者是制作者分支机构,原告在出售地申述侵权产品制作者制作、出售行为的,出售地人民法院有统辖权。三、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侵略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许好坏关系人得知或许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核算。创造专利申请发布后至专利权颁发前运用该创造未付出恰当运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付出运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许应当得知别人运用其创造之日起核算。可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颁发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许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颁发之日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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