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证明以及程序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4 13:54临沂市印发《临沂市住所公积金提取办理办法》,对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提取证明资料、提取额度、提取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则。
(一)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所的:
1、购买住所产品房的,应供给房地产办理部分存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付出凭据;在其他城市购买住所产品房的,应供给网上存案的购房合同和发票;
2、购买二手住所产品房的,应供给房地产生意契约、契税完税凭据和过户后的房子所有权证;
3、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应供给房地产办理部分或政府有关部分出具的拆迁还建协议、回迁证和缴款凭据;
4、农民工在乡村新式社区购买自住住所的,应供给乡村户籍证明、购房合同和缴款凭据;农民工依法依规在乡村宅基地上缔造自住住所的,应供给乡村户籍证明、政府有关部分同意缔造的文件、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资料的发票;
5、翻建自住住所的,应供给有关部分同意翻建的文件、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资料的发票;
6、大修自住住所的,应供给房子所有权证、房子安全判定组织出具的危房判定证明、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资料的发票。
(二)离退休的应供给离退休证,不能供给的,应供给人社部分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收取证明。
(三)部分或悉数损失劳作能力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应供给劳作能力判定部分出具的劳作能力判定结论。
(四)出境久居的,应供给出境久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久居有用证明。
(五)归还住所公积金告贷的,应供给告贷发放银行出具的告贷余额证明;归还商业性住所告贷的,应供给告贷发放银行出具的1年内的还款明细、告贷余额证明,初次提取的还应供给个人住所告贷合同。
(六)租住公共租借住所的,应供给房子租借合同、租金交纳证明;租住产品住所的,应供给婚姻联系证明、房地产办理部分出具的自己及爱人名下无房产证明。
(七)农民工或户籍不在本市的员工,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应供给停止劳作联系证明、乡村户籍证明或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八)员工正在享用城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或特困救助待遇的,应供给民政、工会等部分出具的有用证明。
(九)本市城镇员工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应供给停止劳作联系证明或《赋闲证》。
(十)因严重疾病导致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应供给二级甲等以上医疗组织出具的确诊证明或病案、医保费用结算单或1年内的医治费用发票。
(十一)交纳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应供给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用收据。
(十二)付出一般自住住所物业费的,应供给物业公司出具的1年内缴费单据或证明。
(十三)员工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的,承继人或许受遗赠人应供给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承继或受遗赠文件。
提取额度有规则
1、购买自住住所,不请求住所公积金告贷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越购房款总额;请求住所公积金告贷的,提取额不得超越首付款金额。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所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越实践开销金额。
2、归还住所公积金告贷的,依据告贷担保方法,提取员工自己及爱人住所公积金账户部分余额冲抵告贷。用自筹资金提早还清住所公积金告贷的,提取额不得超越结清前1年内的实践还本付息额。归还商业性住所告贷的,提取额不得超越1年内的实践还本付息额。
3、因严重疾病导致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提取额不得超越个人担负费用部分。
4、契合其他非销户提取条件的,提取额不得超越实践开销金额,一起不得超越临沂市住所公积金办理委员会确认的最高提取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