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有什么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1 18:32成都社保生育稳妥报销依据《成都市生育稳妥方法》《成都市生育稳妥方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参与生育稳妥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则不间断、足额交纳生育稳妥费满12个月后,契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有关规则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由社保组织按...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保生育稳妥报销有什么规则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成都社保生育稳妥报销
依据《成都市生育稳妥方法》《成都市生育稳妥方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参与生育稳妥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则不间断、足额交纳生育稳妥费满12个月后,契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有关规则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由社保组织按下列规范拨付生育稳妥待遇。
(一)生育补贴:以女职工出产前12个月自己的生育稳妥缴费工资总额除以听讼网日后,按不同景象别离核算生育补贴:
1、妊娠满7个月出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2、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出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剖宫产添加15日;
5、多胞胎的每多出产一个婴儿添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包含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作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规范实施定额结算:
1、妊娠满7个月实施剖宫出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出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出产或流产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出产一个婴儿添加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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