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费一般由谁承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3 01:53
在一件案子中,有可能是需求做一些判定的,那么这样的判定是该找谁做才是有用的,是怎样的收费的,关于这样的判定是不是有相关的规则,判定之后判定费该由什么人来担负。关于这些问题,听讼网小编为你收拾以下内容,期望对你有协助。
一、判定费
为了规范司法判定收费行为,保护托付人和司法判定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判定办理问题的决议》等有关规则,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司法判定收费是指司法判定组织依法承受托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许专门知识对诉讼触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辨别和判别并供给判定定见,由司法判定组织向托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 司法判定收费应当遵从揭露公正、诚实信用、相等有偿和托付人付费的准则。
第四条 司法判定收费规范,应当依照有利于司法判定工作可持续发展和统筹社会承受能力的准则拟定。
第五条 法医、证据、声像材料类司法判定收费实施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办理。
第六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担任拟定司法判定收费办理方法以及法医、证据、声像材料类司法判定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的基准价(《司法判定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基准价(试行)》附后)。
第七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状况,参照法医、证据、声像材料类司法判定收费规范
基准价拟定详细收费规范,或许在法医、证据、声像材料类司法判定收费规范基准价的基础上拟定起浮起伏。
在《司法判定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医、证据、声像材料类司法判定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拟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据各地新增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的状况,当令拟定全国一致的司法判定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基准价。
法医、证据、声像材料类以外的司法判定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据当地实际状况确认价格办理方式和办理权限。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二、判定费一般由谁承当
在民事诉讼中常常会对有关伤残等级、护理期限、护理依靠程度、文书真实性、文书构成时刻等问题的专业性判定,并能够会触及到判定人出庭作证的问题。这中心会发作一系列费用,比方判定费,判定人出庭作证费。这些费用应当由谁承当,很多人存在误区以为应当一概由败诉方承当,实际上并非如此。
《诉讼费交纳方法》第12条规则诉讼过程中因判定、布告、勘验、翻译、评价、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送、船只监管等发作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担负的费用,人民法院依据谁主张、谁担负的准则,决议由当事人直接支交给有关组织或许单位。由此可见判定费、评价费等费用应当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当而不是应当由被告承当。也便是说谁对待证明现实负有证明责任,谁就承当有关判定费、评价费。
《诉讼费交纳方法》第6条判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作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归于诉讼费用的一种,这项费用应当由被诉方承当。可是在人身危害等案子中因为当事人能够在伤残判定确认后改变诉讼请求,在改变诉讼请求时能够把判定费改变到新的诉讼请求中去,而有关伤残判定等事项的判定费用又归于因为人身危害导致的直接丢失,往往这样的判定费得到了法院的支撑,可是需求留意这样的判定费是支撑在诉讼请求之中的,而不是在处理诉讼费时进行的分配。
以上便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期望对我们有协助。如果您需求关于这方面的协助,听讼网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一、判定费
为了规范司法判定收费行为,保护托付人和司法判定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判定办理问题的决议》等有关规则,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司法判定收费是指司法判定组织依法承受托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许专门知识对诉讼触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辨别和判别并供给判定定见,由司法判定组织向托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 司法判定收费应当遵从揭露公正、诚实信用、相等有偿和托付人付费的准则。
第四条 司法判定收费规范,应当依照有利于司法判定工作可持续发展和统筹社会承受能力的准则拟定。
第五条 法医、证据、声像材料类司法判定收费实施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办理。
第六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担任拟定司法判定收费办理方法以及法医、证据、声像材料类司法判定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的基准价(《司法判定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基准价(试行)》附后)。
第七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状况,参照法医、证据、声像材料类司法判定收费规范
基准价拟定详细收费规范,或许在法医、证据、声像材料类司法判定收费规范基准价的基础上拟定起浮起伏。
在《司法判定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医、证据、声像材料类司法判定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拟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据各地新增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的状况,当令拟定全国一致的司法判定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基准价。
法医、证据、声像材料类以外的司法判定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据当地实际状况确认价格办理方式和办理权限。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二、判定费一般由谁承当
在民事诉讼中常常会对有关伤残等级、护理期限、护理依靠程度、文书真实性、文书构成时刻等问题的专业性判定,并能够会触及到判定人出庭作证的问题。这中心会发作一系列费用,比方判定费,判定人出庭作证费。这些费用应当由谁承当,很多人存在误区以为应当一概由败诉方承当,实际上并非如此。
《诉讼费交纳方法》第12条规则诉讼过程中因判定、布告、勘验、翻译、评价、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送、船只监管等发作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担负的费用,人民法院依据谁主张、谁担负的准则,决议由当事人直接支交给有关组织或许单位。由此可见判定费、评价费等费用应当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当而不是应当由被告承当。也便是说谁对待证明现实负有证明责任,谁就承当有关判定费、评价费。
《诉讼费交纳方法》第6条判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作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归于诉讼费用的一种,这项费用应当由被诉方承当。可是在人身危害等案子中因为当事人能够在伤残判定确认后改变诉讼请求,在改变诉讼请求时能够把判定费改变到新的诉讼请求中去,而有关伤残判定等事项的判定费用又归于因为人身危害导致的直接丢失,往往这样的判定费得到了法院的支撑,可是需求留意这样的判定费是支撑在诉讼请求之中的,而不是在处理诉讼费时进行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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