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风险之一】招聘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5 02:57
人力危险之一招聘未免除劳作合同的劳作者
《劳作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则: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劳作者,给其他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由此可见,在人力资源公司招聘劳作者时,假如招用了未免除劳作合同的劳作者的,在给相对用人单位形成丢失时,人力公司需求承当补偿职责。
事例
1995年11月15日,A外表公司与李某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并一向为李某交纳社会保险。2005年3月28日,李某在未与A外表公司免除劳作合同的情况下,与浙江B公司签定了《技能人员和聘任协议书》,期限自2005年3月28日至2011年3月27日。期间A外表公司曾告诉李某回公司签到,但李某未予呼应。
A外表公司于2008年12月请求劳作裁定,举证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李某为A外表公司创收65万元,据此计算出李某2005年3月至 2008年12月因受聘于浙江B公司导致A外表公司削减赢利130万元,裁定判定李某补偿A外表公司经济丢失130万元,浙江B公司对其间的70%即91万元承当连带补偿职责,并判定李某返还A外表公司代缴的社会保险金个人应承当部分。李某和浙江B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后又通过二审,最终的判定成果根本与裁定成果共同。
从上述事例能够看出,企业在招聘职工时,假如该职工未与上一家单位免除劳作联系,企业是要对原单位的丢失承当连带补偿职责的。
原劳部发[1995]223号《违背<劳作法>有关劳作合同规则的补偿方法》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没有免除劳作合同的劳作者,对原用人单位形成经济丢失的,除该劳作者承当直接补偿职责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其连带补偿的比例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形成经济丢失总额的70%。向原用人单位补偿下列丢失:
(1)对出产、运营和作业形成的直接经济丢失;
(2)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形成的经济丢失。
补偿本条(二)项规则的丢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则履行。”
公司合同律师金浩洋提示,企业在招聘职工时,除新参加作业的劳作者外,一定要查验其停止、免除劳作合同的书面证明,方可与其签定劳作合同,树立劳作联系。特别是对一些知识型、技能型和营销高管人员更应当进行严厉检查,精确承认其不负有与原单位保存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责任后,方可与其签定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则: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劳作者,给其他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由此可见,在人力资源公司招聘劳作者时,假如招用了未免除劳作合同的劳作者的,在给相对用人单位形成丢失时,人力公司需求承当补偿职责。
事例
1995年11月15日,A外表公司与李某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并一向为李某交纳社会保险。2005年3月28日,李某在未与A外表公司免除劳作合同的情况下,与浙江B公司签定了《技能人员和聘任协议书》,期限自2005年3月28日至2011年3月27日。期间A外表公司曾告诉李某回公司签到,但李某未予呼应。
A外表公司于2008年12月请求劳作裁定,举证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李某为A外表公司创收65万元,据此计算出李某2005年3月至 2008年12月因受聘于浙江B公司导致A外表公司削减赢利130万元,裁定判定李某补偿A外表公司经济丢失130万元,浙江B公司对其间的70%即91万元承当连带补偿职责,并判定李某返还A外表公司代缴的社会保险金个人应承当部分。李某和浙江B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后又通过二审,最终的判定成果根本与裁定成果共同。
从上述事例能够看出,企业在招聘职工时,假如该职工未与上一家单位免除劳作联系,企业是要对原单位的丢失承当连带补偿职责的。
原劳部发[1995]223号《违背<劳作法>有关劳作合同规则的补偿方法》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没有免除劳作合同的劳作者,对原用人单位形成经济丢失的,除该劳作者承当直接补偿职责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其连带补偿的比例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形成经济丢失总额的70%。向原用人单位补偿下列丢失:
(1)对出产、运营和作业形成的直接经济丢失;
(2)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形成的经济丢失。
补偿本条(二)项规则的丢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则履行。”
公司合同律师金浩洋提示,企业在招聘职工时,除新参加作业的劳作者外,一定要查验其停止、免除劳作合同的书面证明,方可与其签定劳作合同,树立劳作联系。特别是对一些知识型、技能型和营销高管人员更应当进行严厉检查,精确承认其不负有与原单位保存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责任后,方可与其签定劳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