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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人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0 13:53
房子共有是指房子的产权由两个或许以上的人一同具有,依据我中特权法的规则,共有房子进行处置时需求行征得整体共有人或许三分之二比例共有人的赞同。那么房子共有人履行贰言怎么处理?下面由听讼网小编经过事例为读者进行回答。
近来,新丰法院审结一同履行贰言之诉纠纷案件,原告温某是其前夫肖某对被告朱某的侵权之债履行案的案外人,新丰法院在履行该案的过程中查封了归于温某和肖某一同一切的房子,原告温某以为房子是其个人婚前购买,申述要求免除查封,新丰法院一审判定驳回原告温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温某前夫肖某在1999年与被告朱某发作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定承认肖某应付出朱某补偿款5万元。判定收效后,朱某请求履行,但肖某一向没有付出上述金钱。2004年10月,温某与房地产公司签定购房合同,付出首付后,余款以银行贷款的方法付出给房地产商,并用自己的薪酬收入按月还房贷至 2014年11月止。2005年4月,原告温某与肖某在民政部门挂号成婚。2005年5月,温某获得所购房子的《房子产权证》,该房子挂号在温某名下。 2014年6月,温某与肖某协议离婚,办理了离婚手续,两边协议将该房产归温某一切,但没有约好对肖某的补偿内容。
新丰法院在2014年7月作出查封该房产的50%比例的裁决,随后温某以该房产是其婚前个人产业为由提出贰言,后被驳回。2014年9月,温某向新丰法院提起履行贰言之诉。温某诉称,该房子是其婚前与房地产公司签定合同并付出首付购买的,房子挂号在其名下,且是用自己的薪酬收入还房贷,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则,应是温某婚前个人产业,要求法院免除查封。
被告朱某以为,法院已判定肖某应付出其补偿款5万元。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两边的薪酬收入归于夫妻一同产业,尽管原告婚前付出房子首付款,但房贷大部分是在与肖某的婚姻存续期间还的,该部分应有肖某一半的比例。两边离婚时,明知肖某存在对其的债款,仍将房子归温某个人一切,且没有对肖某的补偿作出约好,肖某没有其他产业可供履行,严峻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法院经审理后以为,原告温某在婚前以个人产业付出了房子的首付款,可是房贷大部分是在其与肖某的婚姻存续期间偿还的,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则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薪酬、奖金归夫妻一同一切。”所以温某在与肖某婚姻存续期间所还房贷有肖某的一半比例。依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两边婚后一同还贷付出的金钱及相应产业的增值部分,由产权挂号一方即温某对肖某进行补偿,两边协议离婚时并没有对肖某进行补偿。所以,温某婚前付出的首付款及其还钱还贷部分是温某的个人产业,婚后还贷部分是与肖某的一同产业。房子为不行分之物,且肖某没有其他可供履行的产业,因而,新丰法院查封的产业,是原告温某与肖某的夫妻一同产业,不是原告的个人产业,新丰法院查封该产业契合法令的规则。原告要求承认该房产为其个人婚前产业及免除对该房产的解封,理由不成立,依据不充分,故新丰法院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以上便是小编对“判定书保险公司没有收到怎么办”问题进行的回答,共有房子不是个人房子,其间一个具有人对房子进行处置未通共有人赞同的,共有人对提出履行贰言的,法院应当受理。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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