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免征土地增值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5 00:32免征土地增值税的状况有哪些?
榜首,纳税人缔造一般规范住所出售,增值额未超越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一般规范住所,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所规范缔造的居住用住所。高档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一般规范住所。“一般规范住所”的确定,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分关于做好稳定住所价格工作意见的告诉》(国办发[2005]26号)拟定的“一般住所规范”的范围内从严把握。依据国办发[2005]26号文的规则,享用优惠政策的住所原则上应一起满意以下条件:住所小区修建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修建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践成交价格低于同等级土地上住所均匀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依据实践状况,拟定本地区享用优惠政策一般住所的详细规范。答应单套修建面积和价格规范恰当起浮,但向上起浮的份额不得超越上述规范的20%。对纳税人既建一般规范住所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别离核算增值额。不别离核算增值额或不能精确核算增值额的,其缔造的一般规范住所不能适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一)项的免税规则。
第二,因国家建设需求依法征用、回收的房地产。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求而搬家,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对比上述规则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国家建设需求依法征用、回收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求而被政府同意征用的房产或回收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求而搬家,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对比上述规则免征土地增值税。契合上述免税规则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请求,经税务机关审阅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出售住所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关于以房地产进行出资、联营的,出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出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出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出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关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两边协作建房,建成后按份额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在企业吞并中,对被吞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吞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