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8 17:032014广州公积金借款条件是什么?听讼网小编介绍,根据《广州住宅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则,2014广州公积金借款条件如下:
广州公积金借款对象是指按规则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员工。包含本市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员工以及签定互贷协作协议城市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员工。
一起契合下列条件的员工,可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用居民身份证;
(二)本市户籍的,请求借款时已接连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满6个月,且累计缴存住宅公积金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非本市户籍的,请求借款时已接连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满12个月,且累计缴存住宅公积金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
(三)具有房子所在地房地产挂号部分所承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处理典当、确保担保手续;
(四)已按规则付出购房首期房款;
(五)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信誉杰出,具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有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
(六)缴存的资金优先用于归还住宅公积金借款。
归于以下状况之一的,不予借款:
(一)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
(二)用处为非寓居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宅;
(三)已使用过住宅公积金借款。
住宅公积金借款以员工的诚信记载作为重要批阅根据,关于呈现下列状况的员工约束借款:
(一)以诈骗手法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员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
(二)供给虚伪材料骗得借款的员工,公积金中心将保存不良诚信记载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宅公积金借款请求;
(三)人民银行征信记载显现住宅借款逾期5期(含6期)以上,借款结清5年后才可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