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签订后,需要履行怎样的审查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1 19:57
依据《团体合同规则》第42条的规则:"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签定或改变后,应当自两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检查。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对报送的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应当处理登记手续。"关于检查的统辖,依据《团体合同规则》第43条的规则:"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检查实施属地统辖,详细统辖规模由省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规则。中心统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人单位的团体合同应当报送劳作保证部或劳作保证部指定的省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