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登记立案流程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0 03:28
为标准人民法院挂号立案程序和流程,保证立案挂号依法、及时、精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关于人民法院挂号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则》等法令和司法解说规则,制定本规则。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挂号立案流程的规则
一、民事一审案子立案挂号流程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民事申述状,提交支撑申述的根底依据资料。申述根底依据资料仅限于承认当事人身份、承认主管和统辖等与决议立案相关的依据资料。挂号立案应当对民事申述状和申述根底依据资料进行审阅。
(一)审阅民事申述状
民事申述状应当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榜首百二十一条的规则,记明以下事项:
1.原告的根本状况
原告是公民的,应当记明原告的名字、性别、年纪、民族、工作、工作单位、居处、联系方法。
原告是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应当记明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担任人的名字、职务、联系方法。
2.被告的根本状况
被告是公民的,应当记明被告的名字、性别、工作单位、居处等信息。
被告是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应当记明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称号、居处等信息。
3.诉讼恳求和所依据的现实和理由
诉讼恳求应当记明恳求法院维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规模。诉讼恳求应当详细清晰,而且具有可诉性。
诉讼恳求所依据的现实和理由应当写明胶葛原因、进程、现状,诉讼恳求与现实理由之间具有关联性。
4.依据和依据来历
应当写明申述的依据和依据来历;有证人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名字和居处。
5.民事申述状落款
申述状尾部应当写明受诉法院称号、申述时刻、申述人签名或盖章。
审阅民事诉状后,据情按下列程序处理:
1.经审阅,民事申述状契合要求的,应当接纳诉状,予以挂号,出具收到诉状日期的书面凭据,并留存申述人签字承认凭据。
2.民事申述状不契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奉告不契合要求的详细内容,并要求申述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修正。申述人清晰表明回绝补正、修正的,法院应当接纳诉状,裁决不予受理。申述人赞同补正或修正,但要求法院接纳诉状的,法院应当接纳诉状,予以挂号,出具收到诉状日期的书面凭据;不要求挂号的,能够不收件不挂号。
补正或修正的内容仅限于申述要件缺失或许要件不明的景象;诉状存在瑕疵的,能够主张补正、修正,但不影响对立案的检查。
修正补正期限,一般为7日。
3.申述人在指定期间内修正补正并提交诉状的,人民法院应当接纳诉状,予以挂号。人民法院决议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修正补正申述状之日起核算。
4.民事申述状经补正、修正后仍不契合要求并坚持申述的,应当接纳诉状,裁决不予受理。
5.申述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修正补正的,经申述人承认退回诉状的,记载在册,不出具是否受理的书面通知书;坚持申述或许无法经申述人承认退回诉状的,裁决不予受理。
(二)审阅申述依据资料
申述依据资料一般附在诉状之后,作为诉状附件。附件应列明依据资料清单,包含依据称号、份数、是否原件、证明的目标等。
1.审阅原告身份资料
自然人申述的,核对其是否提交其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述人是法人或其他安排的,核对其是否提交营业执照或许安排机构代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担任人身份证明书,不能提交安排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交安排机构被刊出的状况阐明;托付署理的,核对是否提交授权托付书、署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没有供给上述依据资料的,应当要求原告供给,并与原件核对现实。原告不供给或许供给的依据资料不能到达证明意图的,裁决不予受理。
2.审阅被告身份资料
审阅原告供给被告的名字或许称号、居处等信息是否详细清晰,是否能够使被告与别人相差异。被告身份不清晰或许不详细,不能够使被告与别人相差异的,应当要求原告供给详细清晰的、能够使被告与别人相差异的名字或许称号、居处等信息。
不能供给或许供给的名字或许称号、居处等信息仍不详细清晰,不能与别人相差异的,裁决不予受理。
3.审阅与申述现实相关的依据资料
核对原告是否提交与申述现实相关的依据资料,原告提交了与申述现实相关依据资料的,核对提交的相关依据资料是否与依据目录共同。
依据诉状记明的申述根底现实和根底法令联系,当事人能够提交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该申述根底现实和根底法令联系依据资料的,应当要求申述人提交该根底依据资料,但不检查其真实性。申述人不能提交或回绝提交的,裁决不予受理。
依据诉状记明的申述根底现实和根底法令联系,当事人不能提交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该申述根底现实和根底法令联系依据资料的,不要求当事人提交该根底依据资料。
4.审阅主管和统辖依据资料
核对原告是否提交了承认法院主管或许统辖相关的依据资料,对通过检查申述状不能承认统辖权的,应当要求原告提交据以承认统辖的依据资料。
通过检查申述状不能承认统辖,提交的依据资料也不能证明统辖的,裁决不予受理。
(三)立案挂号和受理
1.经检查,民事申述状契合要求的,当场能够断定申述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榜首百一十九条规则条件、且不具有榜首百二十四条规则景象的,应当当场立案,并出具案子受理通知书。
2.经检查,民事申述状经补正、修正,以及弥补提交的申述根底依据资料契合要求,当场能够断定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立案,出具案子受理通知书。
3.对民事申述状契合要求,并供给了申述根底依据,但当场难以断定是否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接纳诉状,予以挂号,出具收到诉状日期的书面凭据,并在接纳诉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并书面奉告申述人。
申述案子为对第三人吊销之诉的,应当在收到申述状次日起30日内决议是否受理。
申述案子归于履行贰言之诉的,应当在收到申述状之日起15日内决议是否立案。
4.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不能断定民事申述是否契合法令规则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完毕前先行立案,移交审判部分审理。
5.案子受理后,应当及时移交审判部分,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原告不交纳或许逾期交纳诉讼费的,按原告主动撤回申述处理。当事人恳求缓交诉讼费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赞同的决议。
6.经检查,申述案子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不归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奉告申述人向有关机关恳求处理。申述人坚持申述的,裁决不予受理。现已立案的,裁决驳回申述。
7.对本院没有统辖权的案子,奉告原告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述,原告坚持申述的,裁决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统辖权的,一般应当在一个月内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
二、行政案子立案挂号流程
行政案子立案挂号流程参照民事案子立案挂号流程进行审阅和处理,并在审阅中要点掌握下列问题:
(一)审阅行政申述状
行政申述状应当记明行政机关、(法令、法规、规章)授权安排的称号、居处等信息;诉状应当记明恳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内容和规模;诉讼恳求所依据的现实和理由应当写明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方法、通过和结果,诉讼恳求与现实理由之间具有关联性。
(二)审阅申述依据
除审阅原、被告的根本身份资料和与申述现实相关的依据资料外,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章和第三章关于受案规模和统辖的规则对是否归于人民法院受案规模和受诉法院统辖进行审阅,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和四十七条的规则对申述期限进行审阅。
(三)检查受理
1.经检查,申述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则的申述条件的,应当当场挂号立案;
2.经检查,当场难以断定是否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接纳诉状,予以挂号,出具收到诉状日期的书面凭据,并在7日内决议是否立案;
3.7日内无法断定是否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先行立案并将案子移交行政审判庭审理;
4.经审阅不契合申述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决,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三、刑事自诉案子立案挂号程序
(一)审阅刑事自诉案子申述状
1.自诉人(代为通知人)、被告人的根本状况
应当写明自诉人或许代为通知人和被告人的名字、性别、年纪、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法;
2.指控的根本现实
应当写明被告人实施违法的时刻、地址、手法、情节和损害结果等;
3.详细的诉讼恳求
应当写明指控的违法罪名和法令依据,要求民事补偿的,应当写明详细的补偿数额;
4.依据的称号来历
应当写明指控依据的称号和依据来历。有证人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名字、住址、联系方法等。
5.落款
自诉状应当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刻,自诉人或许代为通知人签名或盖章。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通知的,应当依照被告人的人数供给自诉状副本。
(二)审阅刑事自诉依据资料
1.审阅身份依据资料
核对自诉人是否提交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明资料,代为通知的,应当供给与被害人联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身通知的原因的证明,没有提交的,应当要求其提交;
核对被告人是否详细清晰,是否足以与别人相差异,被告不清晰不详细的,应当要求自诉人(代为通知人)供给详细清晰的、足以使被告与别人相差异的名字、居处等信息。
2.核对罪证依据资料
核对自诉人(代为通知人)是否提交了指控违法时刻、地址、手法、情节、结果等方面的依据资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提交了丢失数额方面的依据资料;归于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不予追查被告人刑事职责而提起自诉的,是否提交了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不追查被告人刑事职责的书面证明资料。
自诉人(代为通知人)没有提交前述依据资料的,应当要求其供给。
3.核对自诉案子规模的依据资料
核对自诉人(代为通知人)指控的违法是否归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1条规则的自诉案子规模。
(三)挂号立案
1.经检查,自诉状制造契合要求,自诉人、被告人身份清晰,表述违法现实清楚、违法要件完备,提交违法依据资料清楚全面,契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259条规则的受理条件的,予以挂号立案,挂号立案即为立案受理。
2.经检查,自诉状制造不契合要求,应当一次性奉告不契合制造要求的详细内容,要求其修正、补正。经修正、补正后契合制造要求,提交违法依据资料清楚全面,归于受诉法院统辖,契合受理条件的,予以挂号立案并受理;不契合制造要求,坚持申述的,裁决不予受理。
3.经检查,自诉人(代为通知人)没有提交自诉依据资料的,应当要求其提交或许弥补。提交或许弥补依据契合要求,并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挂号立案;不契合要求并坚持申述的,裁决不予受理。
4.经检查,自诉人(代为通知人)提交的违法依据资料现场不能承认是否清楚全面的,是否归于自诉案子规模,或许当场不能断定是否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接纳诉状并出具收到诉状日期的书面凭据,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并书面通知自诉人(代为通知人)。
5.经检查,案子不归于本院统辖的,奉告自诉人(代为通知人)向有统辖权的法院自诉,坚持向本院申述的,裁决不予受理。受理后,发现不归于本院统辖的,移交有统辖权的法院审理。
6.经检查,案子不归于自诉案子规模或许对被告人或许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奉告自诉人(代为通知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许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7.经检查,案子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263条第2款规则景象的,应当压服自诉人(代为通知人)撤回自诉,不撤回的,裁决不予受理。
四、不予挂号立案的景象
人民法院关于下列申述、自诉不予挂号立案:
1.违法申述或许不契合法令规则的;
2.触及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损害国家安全的;
4.损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5.损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6.所诉事项不归于人民法院主管的。
五、诉讼指引和救助途径
1.对申述、自诉状所列当事人身份不清晰,申述现实表述不清楚,诉讼恳求不清晰,申述依据资料不完备等申述,应当奉告申述人诉讼危险,引导当事人正确、理性行使诉权。
2.在检查申述时,关于可调停案子,能够引导申述人挑选诉讼外胶葛处理方法处理胶葛;
3.对现已依法挂号或许立案的案子,受诉人民法院能够进行立案调停,也可征得当事人赞同,托付有调停功能的安排和人员进行调停;
4.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纳诉状、接纳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据,不一次性奉告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延迟立案、搅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决或许决议等违法违纪景象,当事人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许上级人民法院投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现实,并将状况反应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查相关人员职责;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5.下级人民法院对行政申述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决,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述,上一级人民法院以为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能够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6.下级人民法院对契合立案条件的民事申述、刑事自诉,既不立案挂号,又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决,申述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述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要求下级法院改正,并责令下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处理。必要时,能够提级统辖或许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六、附则
1.国家补偿案子、恳求履行案子立案,依据相应法令规则和司法解说,参照本规则履行。
2.本规则履行状况归入“两个一流”查核。
3.本规则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担任解说,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挂号立案流程的规则
一、民事一审案子立案挂号流程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民事申述状,提交支撑申述的根底依据资料。申述根底依据资料仅限于承认当事人身份、承认主管和统辖等与决议立案相关的依据资料。挂号立案应当对民事申述状和申述根底依据资料进行审阅。
(一)审阅民事申述状
民事申述状应当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榜首百二十一条的规则,记明以下事项:
1.原告的根本状况
原告是公民的,应当记明原告的名字、性别、年纪、民族、工作、工作单位、居处、联系方法。
原告是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应当记明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担任人的名字、职务、联系方法。
2.被告的根本状况
被告是公民的,应当记明被告的名字、性别、工作单位、居处等信息。
被告是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应当记明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称号、居处等信息。
3.诉讼恳求和所依据的现实和理由
诉讼恳求应当记明恳求法院维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规模。诉讼恳求应当详细清晰,而且具有可诉性。
诉讼恳求所依据的现实和理由应当写明胶葛原因、进程、现状,诉讼恳求与现实理由之间具有关联性。
4.依据和依据来历
应当写明申述的依据和依据来历;有证人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名字和居处。
5.民事申述状落款
申述状尾部应当写明受诉法院称号、申述时刻、申述人签名或盖章。
审阅民事诉状后,据情按下列程序处理:
1.经审阅,民事申述状契合要求的,应当接纳诉状,予以挂号,出具收到诉状日期的书面凭据,并留存申述人签字承认凭据。
2.民事申述状不契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奉告不契合要求的详细内容,并要求申述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修正。申述人清晰表明回绝补正、修正的,法院应当接纳诉状,裁决不予受理。申述人赞同补正或修正,但要求法院接纳诉状的,法院应当接纳诉状,予以挂号,出具收到诉状日期的书面凭据;不要求挂号的,能够不收件不挂号。
补正或修正的内容仅限于申述要件缺失或许要件不明的景象;诉状存在瑕疵的,能够主张补正、修正,但不影响对立案的检查。
修正补正期限,一般为7日。
3.申述人在指定期间内修正补正并提交诉状的,人民法院应当接纳诉状,予以挂号。人民法院决议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修正补正申述状之日起核算。
4.民事申述状经补正、修正后仍不契合要求并坚持申述的,应当接纳诉状,裁决不予受理。
5.申述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修正补正的,经申述人承认退回诉状的,记载在册,不出具是否受理的书面通知书;坚持申述或许无法经申述人承认退回诉状的,裁决不予受理。
(二)审阅申述依据资料
申述依据资料一般附在诉状之后,作为诉状附件。附件应列明依据资料清单,包含依据称号、份数、是否原件、证明的目标等。
1.审阅原告身份资料
自然人申述的,核对其是否提交其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述人是法人或其他安排的,核对其是否提交营业执照或许安排机构代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担任人身份证明书,不能提交安排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交安排机构被刊出的状况阐明;托付署理的,核对是否提交授权托付书、署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没有供给上述依据资料的,应当要求原告供给,并与原件核对现实。原告不供给或许供给的依据资料不能到达证明意图的,裁决不予受理。
2.审阅被告身份资料
审阅原告供给被告的名字或许称号、居处等信息是否详细清晰,是否能够使被告与别人相差异。被告身份不清晰或许不详细,不能够使被告与别人相差异的,应当要求原告供给详细清晰的、能够使被告与别人相差异的名字或许称号、居处等信息。
不能供给或许供给的名字或许称号、居处等信息仍不详细清晰,不能与别人相差异的,裁决不予受理。
3.审阅与申述现实相关的依据资料
核对原告是否提交与申述现实相关的依据资料,原告提交了与申述现实相关依据资料的,核对提交的相关依据资料是否与依据目录共同。
依据诉状记明的申述根底现实和根底法令联系,当事人能够提交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该申述根底现实和根底法令联系依据资料的,应当要求申述人提交该根底依据资料,但不检查其真实性。申述人不能提交或回绝提交的,裁决不予受理。
依据诉状记明的申述根底现实和根底法令联系,当事人不能提交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该申述根底现实和根底法令联系依据资料的,不要求当事人提交该根底依据资料。
4.审阅主管和统辖依据资料
核对原告是否提交了承认法院主管或许统辖相关的依据资料,对通过检查申述状不能承认统辖权的,应当要求原告提交据以承认统辖的依据资料。
通过检查申述状不能承认统辖,提交的依据资料也不能证明统辖的,裁决不予受理。
(三)立案挂号和受理
1.经检查,民事申述状契合要求的,当场能够断定申述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榜首百一十九条规则条件、且不具有榜首百二十四条规则景象的,应当当场立案,并出具案子受理通知书。
2.经检查,民事申述状经补正、修正,以及弥补提交的申述根底依据资料契合要求,当场能够断定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立案,出具案子受理通知书。
3.对民事申述状契合要求,并供给了申述根底依据,但当场难以断定是否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接纳诉状,予以挂号,出具收到诉状日期的书面凭据,并在接纳诉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并书面奉告申述人。
申述案子为对第三人吊销之诉的,应当在收到申述状次日起30日内决议是否受理。
申述案子归于履行贰言之诉的,应当在收到申述状之日起15日内决议是否立案。
4.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不能断定民事申述是否契合法令规则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完毕前先行立案,移交审判部分审理。
5.案子受理后,应当及时移交审判部分,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原告不交纳或许逾期交纳诉讼费的,按原告主动撤回申述处理。当事人恳求缓交诉讼费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赞同的决议。
6.经检查,申述案子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不归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奉告申述人向有关机关恳求处理。申述人坚持申述的,裁决不予受理。现已立案的,裁决驳回申述。
7.对本院没有统辖权的案子,奉告原告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述,原告坚持申述的,裁决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统辖权的,一般应当在一个月内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
二、行政案子立案挂号流程
行政案子立案挂号流程参照民事案子立案挂号流程进行审阅和处理,并在审阅中要点掌握下列问题:
(一)审阅行政申述状
行政申述状应当记明行政机关、(法令、法规、规章)授权安排的称号、居处等信息;诉状应当记明恳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内容和规模;诉讼恳求所依据的现实和理由应当写明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方法、通过和结果,诉讼恳求与现实理由之间具有关联性。
(二)审阅申述依据
除审阅原、被告的根本身份资料和与申述现实相关的依据资料外,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章和第三章关于受案规模和统辖的规则对是否归于人民法院受案规模和受诉法院统辖进行审阅,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和四十七条的规则对申述期限进行审阅。
(三)检查受理
1.经检查,申述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则的申述条件的,应当当场挂号立案;
2.经检查,当场难以断定是否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接纳诉状,予以挂号,出具收到诉状日期的书面凭据,并在7日内决议是否立案;
3.7日内无法断定是否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先行立案并将案子移交行政审判庭审理;
4.经审阅不契合申述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决,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三、刑事自诉案子立案挂号程序
(一)审阅刑事自诉案子申述状
1.自诉人(代为通知人)、被告人的根本状况
应当写明自诉人或许代为通知人和被告人的名字、性别、年纪、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法;
2.指控的根本现实
应当写明被告人实施违法的时刻、地址、手法、情节和损害结果等;
3.详细的诉讼恳求
应当写明指控的违法罪名和法令依据,要求民事补偿的,应当写明详细的补偿数额;
4.依据的称号来历
应当写明指控依据的称号和依据来历。有证人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名字、住址、联系方法等。
5.落款
自诉状应当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刻,自诉人或许代为通知人签名或盖章。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通知的,应当依照被告人的人数供给自诉状副本。
(二)审阅刑事自诉依据资料
1.审阅身份依据资料
核对自诉人是否提交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明资料,代为通知的,应当供给与被害人联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身通知的原因的证明,没有提交的,应当要求其提交;
核对被告人是否详细清晰,是否足以与别人相差异,被告不清晰不详细的,应当要求自诉人(代为通知人)供给详细清晰的、足以使被告与别人相差异的名字、居处等信息。
2.核对罪证依据资料
核对自诉人(代为通知人)是否提交了指控违法时刻、地址、手法、情节、结果等方面的依据资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提交了丢失数额方面的依据资料;归于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不予追查被告人刑事职责而提起自诉的,是否提交了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不追查被告人刑事职责的书面证明资料。
自诉人(代为通知人)没有提交前述依据资料的,应当要求其供给。
3.核对自诉案子规模的依据资料
核对自诉人(代为通知人)指控的违法是否归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1条规则的自诉案子规模。
(三)挂号立案
1.经检查,自诉状制造契合要求,自诉人、被告人身份清晰,表述违法现实清楚、违法要件完备,提交违法依据资料清楚全面,契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259条规则的受理条件的,予以挂号立案,挂号立案即为立案受理。
2.经检查,自诉状制造不契合要求,应当一次性奉告不契合制造要求的详细内容,要求其修正、补正。经修正、补正后契合制造要求,提交违法依据资料清楚全面,归于受诉法院统辖,契合受理条件的,予以挂号立案并受理;不契合制造要求,坚持申述的,裁决不予受理。
3.经检查,自诉人(代为通知人)没有提交自诉依据资料的,应当要求其提交或许弥补。提交或许弥补依据契合要求,并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挂号立案;不契合要求并坚持申述的,裁决不予受理。
4.经检查,自诉人(代为通知人)提交的违法依据资料现场不能承认是否清楚全面的,是否归于自诉案子规模,或许当场不能断定是否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接纳诉状并出具收到诉状日期的书面凭据,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并书面通知自诉人(代为通知人)。
5.经检查,案子不归于本院统辖的,奉告自诉人(代为通知人)向有统辖权的法院自诉,坚持向本院申述的,裁决不予受理。受理后,发现不归于本院统辖的,移交有统辖权的法院审理。
6.经检查,案子不归于自诉案子规模或许对被告人或许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奉告自诉人(代为通知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许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7.经检查,案子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263条第2款规则景象的,应当压服自诉人(代为通知人)撤回自诉,不撤回的,裁决不予受理。
四、不予挂号立案的景象
人民法院关于下列申述、自诉不予挂号立案:
1.违法申述或许不契合法令规则的;
2.触及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损害国家安全的;
4.损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5.损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6.所诉事项不归于人民法院主管的。
五、诉讼指引和救助途径
1.对申述、自诉状所列当事人身份不清晰,申述现实表述不清楚,诉讼恳求不清晰,申述依据资料不完备等申述,应当奉告申述人诉讼危险,引导当事人正确、理性行使诉权。
2.在检查申述时,关于可调停案子,能够引导申述人挑选诉讼外胶葛处理方法处理胶葛;
3.对现已依法挂号或许立案的案子,受诉人民法院能够进行立案调停,也可征得当事人赞同,托付有调停功能的安排和人员进行调停;
4.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纳诉状、接纳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据,不一次性奉告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延迟立案、搅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决或许决议等违法违纪景象,当事人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许上级人民法院投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现实,并将状况反应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查相关人员职责;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5.下级人民法院对行政申述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决,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述,上一级人民法院以为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能够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6.下级人民法院对契合立案条件的民事申述、刑事自诉,既不立案挂号,又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决,申述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述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要求下级法院改正,并责令下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处理。必要时,能够提级统辖或许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六、附则
1.国家补偿案子、恳求履行案子立案,依据相应法令规则和司法解说,参照本规则履行。
2.本规则履行状况归入“两个一流”查核。
3.本规则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担任解说,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