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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内外统一,外企应该怎么缴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3 17:45

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第546号令,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法令》,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安排以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法令》和内资企业相同交纳房产税。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房产税的交税规模是什么?怎么核算交纳房产税?房产税的减免税方针有哪些?因为房产税与城市房地产税在方针规则上存在着一些不同,一些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在面对房产税怎么交纳的问题上感到茫然。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解读了房产税的相关规则,指出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在交纳房产税时应该留意五大事项。
榜首,留意房产税的交税规模。据介绍,房产税征收规模包含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其间,城市是指国务院同意建立的市,详细区域为市区、市郊和市辖县县城,县城是指未建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地点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会集,契合国务院规则的建制镇规范,但没有建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地点地。因而,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一致适用房产税法令后,其在交税规模内具有的应税房产,都应该交纳房产税。
第二,留意房产税的核算方法。据介绍,在应交税款的核算上,房产税要区别自用和租借两种状况别离核算。关于自用房产,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今后的余值(详细的减除起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适用1.2%的税率。关于租借房产,计税依据是交税人租借房产的租金收入,适用12%的税率。对个人租借住宅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安排按市场价格向个人租借用于寓居的住宅,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第三,留意房产税交税的开始时刻。依据规则,关于曾经交纳城市房地产税的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从2009年1月1日起改为交纳房产税。关于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2009年1月1日之后新建或新置办的房产,按以下规则履行:交税人自建的房子,自建成之次月起交纳房产税;交税人托付施工企业缔造的房子,自处理检验手续之次月起交纳房产税;交税人置办新建商品房,自房子交给运用之次月起交纳房产税;交税人置办存量房,自处理房子权属搬运、改变登记手续之次月起交纳房产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有关方针规则的告诉》(国税发〔2003〕89号)规则,租借、出借房产,自交给租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租借、出借本企业缔造的商品房,自房子运用或交给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
第四,留意房产税的减免税方针。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明,现行房产税暂行法令规则了一些减免税。对交税确有困难的交税人,法令还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定时减征或免征房产税。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也拟定了一些减免税方针。这些减免税规则相同适用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
第五,留意房产税的申报交纳。据介绍,房产税实施按年征收,分期交纳,交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房产税由房产地点地的当地税务机关担任征收,征收办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法》的有关规则履行。为了做好房产税的征收办理工作,依照房产税暂行法令的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拟定了房产税暂行法令实施细则,依据本区域的实际状况对房产税交税的期限,交税申报的内容等征收办理的详细事项作出了规则。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应该依照暂行法令及房产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则向房产地点地的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交纳房产税。交税人房产的状况(包含房产数量、原值、租金收入等)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向税务机关请求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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