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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无过错方是不还可提出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00:16
在夫妻两边感情破裂离婚的时分,那么会触及到差错方的补偿问题,这个时分是需求无差错方来进行提出的,要么现已离婚了,还可不能够提出补偿?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离婚后无差错方是不还可提出补偿
能够提出相应的补偿的。
《婚姻法》46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补偿:
(一)重婚的;
(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
(三)施行家庭暴力的;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榜首种状况:重婚,又包含两种景象,一是有爱人者与别人挂号成婚,二是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构成现实婚姻的。要着重的是,在重婚问题上触及两个婚姻,前一个婚姻有必要是法定婚,然后一个婚姻或许是法定婚也或许是现实婚,假如榜首婚姻是现实婚姻的,则不存在重婚的状况,假如偶者与别人同居没有构成现实婚姻的,则归于婚姻法第46条规则的第二种景象,与重婚差异的关键在于与别人同居时是否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是否构成了现实上的重婚。
律师提示:假如存在重婚的,可建议差错补偿还可建议按重婚罪处理,重婚罪属自诉案子即自己搜集依据向院申述要求追查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一起也是公诉案子,即提交相应依据,要求公安机关介入查询,假如证明重婚的可按刑事案子处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第二种: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是指有爱人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继续、安稳的一起寓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峻违背了《婚姻法》的规则,合法夫妻的无差错方应当依法予以阻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背《刑法》的规则,不构成重婚。
第三条:家庭暴力是指发作家庭成员之间,以殴伤、绑缚、禁锢、糟蹋或许其他手法,对家庭成员从身体、性等方面进行损伤和糟蹋的行为,它是一种侵略人权、损害社会的违法行为。
第三条:优待,遗弃家庭成员,是指成心糟蹋、糟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损害。优待或许表现为积极地、作为的方式,也或许表现为消沉的、不作为的方式,如打骂、恫吓、约束人身自由、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患病不给医治等。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关于现已离婚的状况的话,那么照样是能够进行补偿申请的,比如说在之前的那次判定中发现对方隐瞒了一些财政的话,就能够恳求法院进行再次补偿,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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