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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登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0 18:52

是指因房子生意、交流、赠与、承继、划拨、转让、切割、兼并、判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作搬运后所进行的房子所有权挂号。
请求处理搬运挂号资料
(一)房子所有权搬运挂号请求书(网上打印的原件)
(二)请求人身份证明:
1、单位请求人: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意该法人、其他安排建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托付处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3)托付处理的,还需提交授权托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2、个人请求人:
(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托付处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2)托付处理,还需提交授权托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原件)
(三)搬运挂号别离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新建商品房生意(初次)
挂号条件:开发项目获得房子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偿用地)。
(1)房子生意合同(原件,核验两本加贴印花税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今后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提交网上签定的预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后签定商品房现房生意合同的,提交网上签定的现房生意合同; (2)签定预售合同的,生意双方关于房号、房子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原件);
(3)房子挂号表、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专项修理资金专用收据(1999年1月1日今后签定购房合同的);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据;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安排购买房子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检查同意文件;
(7)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购买房子的,提交外交部同意购房文件。
2、新建经济适用住宅生意挂号条件:开发项目获得房子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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