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3 00:52
【客户咨询】
夫妻离婚,户口上有一个白叟(男方母亲),爱人二人,以及孩子,房子是女方单位福利房,孩子归男方抚育,白叟房子拆迁时,拆迁费给了夫妻。房子女方单位付了首付,夫妻一起还借款,还没有还清。女方越轨提出离婚,离婚时房子怎么切割。
【离婚法律咨询回答】
1、假如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应当归于婚后一起产业,离婚时一般均匀切割;假如是女方婚前购买的,那么房产的一切权问题就比较复杂。
婚前单独购房,婚后一起还贷是离婚案子中常常遇到的问题,也是民事审判中的一个难点问题,现在,还没有有针对性的司法解释出台。各地法院,尤其是上海、浙江、广东等沿海地区法院对此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规则,在当地适用。
2、上海法律咨询了解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若干问题的回答(一)》的第六条: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产业按揭购买房子,婚后夫妻一起清偿借款,在离婚诉讼中怎么处理?
答: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产业购买房子,并按揭借款,产证挂号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子仍为其个人产业。相同,按揭借款为其个人债款。婚后爱人一方参加清偿借款,并不改动该房子为个人产业的性质。因而,在离婚切割产业时,该房子为个人产业,剩下未偿还的债款,为个人债款。对已偿还的借款中归于爱人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关于产证挂号在一方名下,但爱人方有依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一起出资的,在离婚切割产业时,该房子仍为产证挂号人的个人产业,剩下未偿还的债款,为其个人债款。但于首付款和已若爱人方一起有依据证明,其婚前是根据两边均认可所购房子为一起一切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尽管该房产挂号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一起产业,切割时应按一起产业的切割准则进行处理。相同,其按揭借款债款为一起债款,但在切割一起一切的房产时,关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份额悬殊,且婚后确未一起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景象的,也应同时考虑,可参阅其时的出资份额,对房产进行切割,而不宜参半切割。
因为全国尚没有一致的规则,各地法院做法也不一致,因而你最好咨询当地资深的婚姻律师。
如还有其他疑问咨询能够在听讼法律咨询在线咨询房产法律咨询栏目。
夫妻离婚,户口上有一个白叟(男方母亲),爱人二人,以及孩子,房子是女方单位福利房,孩子归男方抚育,白叟房子拆迁时,拆迁费给了夫妻。房子女方单位付了首付,夫妻一起还借款,还没有还清。女方越轨提出离婚,离婚时房子怎么切割。
【离婚法律咨询回答】
1、假如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应当归于婚后一起产业,离婚时一般均匀切割;假如是女方婚前购买的,那么房产的一切权问题就比较复杂。
婚前单独购房,婚后一起还贷是离婚案子中常常遇到的问题,也是民事审判中的一个难点问题,现在,还没有有针对性的司法解释出台。各地法院,尤其是上海、浙江、广东等沿海地区法院对此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规则,在当地适用。
2、上海法律咨询了解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若干问题的回答(一)》的第六条: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产业按揭购买房子,婚后夫妻一起清偿借款,在离婚诉讼中怎么处理?
答: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产业购买房子,并按揭借款,产证挂号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子仍为其个人产业。相同,按揭借款为其个人债款。婚后爱人一方参加清偿借款,并不改动该房子为个人产业的性质。因而,在离婚切割产业时,该房子为个人产业,剩下未偿还的债款,为个人债款。对已偿还的借款中归于爱人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关于产证挂号在一方名下,但爱人方有依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一起出资的,在离婚切割产业时,该房子仍为产证挂号人的个人产业,剩下未偿还的债款,为其个人债款。但于首付款和已若爱人方一起有依据证明,其婚前是根据两边均认可所购房子为一起一切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尽管该房产挂号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一起产业,切割时应按一起产业的切割准则进行处理。相同,其按揭借款债款为一起债款,但在切割一起一切的房产时,关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份额悬殊,且婚后确未一起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景象的,也应同时考虑,可参阅其时的出资份额,对房产进行切割,而不宜参半切割。
因为全国尚没有一致的规则,各地法院做法也不一致,因而你最好咨询当地资深的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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