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管辖范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18:11
一、功能统辖
(一)、刑事案子的侦办由公安机关进行,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1、《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造业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施行中若干问题的规则》
(1)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子统辖的分工的规则,人民检察院统辖“贪婪贿赂违法,国家作业人员的渎职违法,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使用职权施行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法搜寻的侵略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以及侵略公民民主权利的违法”。 关于涉税等案子由公安机关统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办,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任何不契合刑事诉讼法关于案子统辖分工规则的文件一概无效。
关于人民检察院现已立案侦办的依法应由公安机关统辖的涉税等案子,可由人民检察院持续处理完毕,或由人民检察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 .刑事诉讼法规则人民检察院统辖“国家作业人员的渎职违法”案子,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正为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依据这一修正,人民检察院统辖的“渎职违法”,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则的渎职罪。别的,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则的监管人员殴伤、体罚、优待被监管人罪,由人民检察院统辖。刑法分则第三章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罪中规则的违法由公安机关统辖。
(3 )。修订后的刑法已将贪婪贿赂罪清晰在分则第八章中作了规则,依据这一修正,人民检察院统辖“贪婪贿赂违法”案子,是指修订后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则的贪婪贿赂罪和其他章节中清晰规则按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婪贿赂罪的规则科罪处分的违法。榜首百六十三条榜首款、第二款、榜首百八十四条榜首款和榜首百六十四条规则的违法由公安机关统辖。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关于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处理私运违法案子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告诉》:
依据《国务院关于缉私差人部队设置计划的批复》(国函〔1998〕5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成缉私差人部队施行计划的复函》(国办函〔1998〕52号),海关总署、公安部组成建立私运违法侦办局,归入公安部编制安排序列,设在海关总署。缉私差人是对私运违法案子依法进行侦办、拘留、履行拘捕、预审的专职刑警部队,私运违法侦办局既是海关总署的一个内设局,又是公安部的一个序列局,施行海关与公安两层笔直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的体系,按照海关对缉私作业的一致布置和指挥,布置警力,履行任务。私运违法侦办局在广东分署和全国各直属海关建立私运违法侦办分局;私运违法侦办分局原则上在从属海关建立私运违法侦办支局。各级私运违法侦办机关担任其地点海关事务统辖区域内的私运违法案子的侦办作业。
为确保缉私差人部队依法履行职责,与各行政法令部分、司法机关密切合作,实在加大冲击私运违法活动的力度,现将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处理私运案子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的若干问题告诉如下:
一、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境内,依法查缉涉税私运违法案子和发作在海关监管区内的私运兵器、弹药、核资料、假造的钱银、文物、宝贵金属、宝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和毒品等非涉税私运违法案子。承受海关查询部分、当地公安机关(包含公安边防部分)和工商行政等法令部分抄获移交的私运违法案子。
二、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在侦办私运违法案子过程中,依法采纳通缉、边控、拘留、履行拘捕、监视居住等办法,以及核实私运罪嫌疑人身份和违法经历时,需当地公安机关合作的
,应通报有关当地公安机关,当地公安机关应予合作。其间在全国范围通缉、边控私运违法嫌疑人,恳求国际刑警安排或许境外警方帮忙的,以及追捕私运违法嫌疑人需求当地公安机关调集警力的,应层报公安部同意。
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决议对私运违法嫌疑人采纳取保候审的,应告诉并移交私运违法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履行。罪犯因私运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控制以及决议暂予监外履行、假释或许宣告缓刑的,由当地公安机关履行。
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因办案需求运用技能侦办手法时,应严厉遵循有关规则,按照批阅程序和权限报批后,由有关公安机关施行。
三、私运违法侦办分局、支局在查处私运违法案子过程中进行侦办、拘留、履行拘捕、预审等作业,按《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程序规则》(以下简称《程序规则》)处理。
四、私运违法侦办机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出具和运用刑事法令文书,适用公安部一致拟定的文书格局,冠以“***私运违法侦办(分、支)局”字样并加盖“***私运违法侦办(分、支)局”印章。
五、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在侦办私运违法案子过程中,需求提请同意拘捕私运违法嫌疑人时,应按《程序规则》制造相应的法令文书,连同有关檀卷资料、依据,直接移交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地点地的分、州、市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决议。
六、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已侦办终结的案子,应当制造《申述意见书》连同檀卷资料、依据,同时移交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地点地的分、州、市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决议。
七、人民检察院以为私运违法嫌疑人的违法事实现已查清,依据的确、充沛,依法应当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关于基层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能够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则,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定。
八、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应严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造业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施行中若干问题的规则》以及本告诉等有关规则处理。
九、对私运违法案子的侦办、提起公诉、审判的其他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法令的规则处理。
十、对经侦办不构成私运罪和人民检察院依法不申述或许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分的私运案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则,移交海关查询部分处理。
十一、海关查询部分、当地公安机关(包含公安边防部分)和工商行政等法令部分关于抄获的需移交私运违法侦办机关的案子,应当就近移交。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应及时承受,出具有关手续,并将案子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移交部分。
3、《公安部关于处理使用经济合同诈骗案子有关问题的告诉》:
使用经济合同诈骗案子由违法地的公安机关处理,违法地包含违法行为地和违法结果地。假如由违法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处理更为适宜的,能够由违法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担任处理。几个当地的公安机关都有统辖权的案子,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处理。统辖权有争议的或许统辖不明的案子,由争议两边的上级公安机关处理。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旅客列车上发作的刑事案子统辖问题的告诉》:
(1)、列车上发作的刑事案子,由担任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立案,列车乘警应及时搜集案子依据,填写有关法令文书。关于现已抄获违法嫌疑人的,列车乘警应对犯
罪嫌疑人仔细盘查,制造盘查笔录。对被害人、证人要进行问询,制造问询笔录,或许由被害人、证人书写被害通过、证言。取证完毕后,列车乘警应当将违法嫌疑人及盘查笔录、被害人、证人的证明资料以及其他与案子有关依据同时移交前方停车站铁路公安机关。关于未抄获违法嫌疑人的案子,列车乘警应当及时搜集案子线索及依据,并由担任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持续侦办。
(2)、车站铁路公安机关关于法令手续完全并附有相关依据资料的交站处理案子应当受理。经检查和进一步侦办,以为需求拘捕违法嫌疑人或许移交检查申述的,应当依法向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请同意拘捕或许移交检查申述。
(3)、铁路运输检察院对同级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或许移交检查申述的交站处理案子应当受理。经检查契合拘捕条件的,应当依法同意拘捕;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或许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铁路运输检察院检查申述。
(4)、铁路运输法院对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交站处理案子,经检查以为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依法审判。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偷盗、掠夺机动车案子的规则》:
偷盗、掠夺机动车案子,由案子发作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赃车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合作。跨地区系列偷盗、掠夺机动车案子,由开始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必要时,可由首要违法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或许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办。
(一)、刑事案子的侦办由公安机关进行,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1、《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造业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施行中若干问题的规则》
(1)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子统辖的分工的规则,人民检察院统辖“贪婪贿赂违法,国家作业人员的渎职违法,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使用职权施行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法搜寻的侵略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以及侵略公民民主权利的违法”。 关于涉税等案子由公安机关统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办,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任何不契合刑事诉讼法关于案子统辖分工规则的文件一概无效。
关于人民检察院现已立案侦办的依法应由公安机关统辖的涉税等案子,可由人民检察院持续处理完毕,或由人民检察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 .刑事诉讼法规则人民检察院统辖“国家作业人员的渎职违法”案子,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正为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依据这一修正,人民检察院统辖的“渎职违法”,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则的渎职罪。别的,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则的监管人员殴伤、体罚、优待被监管人罪,由人民检察院统辖。刑法分则第三章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罪中规则的违法由公安机关统辖。
(3 )。修订后的刑法已将贪婪贿赂罪清晰在分则第八章中作了规则,依据这一修正,人民检察院统辖“贪婪贿赂违法”案子,是指修订后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则的贪婪贿赂罪和其他章节中清晰规则按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婪贿赂罪的规则科罪处分的违法。榜首百六十三条榜首款、第二款、榜首百八十四条榜首款和榜首百六十四条规则的违法由公安机关统辖。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关于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处理私运违法案子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告诉》:
依据《国务院关于缉私差人部队设置计划的批复》(国函〔1998〕5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成缉私差人部队施行计划的复函》(国办函〔1998〕52号),海关总署、公安部组成建立私运违法侦办局,归入公安部编制安排序列,设在海关总署。缉私差人是对私运违法案子依法进行侦办、拘留、履行拘捕、预审的专职刑警部队,私运违法侦办局既是海关总署的一个内设局,又是公安部的一个序列局,施行海关与公安两层笔直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的体系,按照海关对缉私作业的一致布置和指挥,布置警力,履行任务。私运违法侦办局在广东分署和全国各直属海关建立私运违法侦办分局;私运违法侦办分局原则上在从属海关建立私运违法侦办支局。各级私运违法侦办机关担任其地点海关事务统辖区域内的私运违法案子的侦办作业。
为确保缉私差人部队依法履行职责,与各行政法令部分、司法机关密切合作,实在加大冲击私运违法活动的力度,现将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处理私运案子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的若干问题告诉如下:
一、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境内,依法查缉涉税私运违法案子和发作在海关监管区内的私运兵器、弹药、核资料、假造的钱银、文物、宝贵金属、宝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和毒品等非涉税私运违法案子。承受海关查询部分、当地公安机关(包含公安边防部分)和工商行政等法令部分抄获移交的私运违法案子。
二、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在侦办私运违法案子过程中,依法采纳通缉、边控、拘留、履行拘捕、监视居住等办法,以及核实私运罪嫌疑人身份和违法经历时,需当地公安机关合作的
,应通报有关当地公安机关,当地公安机关应予合作。其间在全国范围通缉、边控私运违法嫌疑人,恳求国际刑警安排或许境外警方帮忙的,以及追捕私运违法嫌疑人需求当地公安机关调集警力的,应层报公安部同意。
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决议对私运违法嫌疑人采纳取保候审的,应告诉并移交私运违法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履行。罪犯因私运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控制以及决议暂予监外履行、假释或许宣告缓刑的,由当地公安机关履行。
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因办案需求运用技能侦办手法时,应严厉遵循有关规则,按照批阅程序和权限报批后,由有关公安机关施行。
三、私运违法侦办分局、支局在查处私运违法案子过程中进行侦办、拘留、履行拘捕、预审等作业,按《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程序规则》(以下简称《程序规则》)处理。
四、私运违法侦办机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出具和运用刑事法令文书,适用公安部一致拟定的文书格局,冠以“***私运违法侦办(分、支)局”字样并加盖“***私运违法侦办(分、支)局”印章。
五、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在侦办私运违法案子过程中,需求提请同意拘捕私运违法嫌疑人时,应按《程序规则》制造相应的法令文书,连同有关檀卷资料、依据,直接移交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地点地的分、州、市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决议。
六、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已侦办终结的案子,应当制造《申述意见书》连同檀卷资料、依据,同时移交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地点地的分、州、市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决议。
七、人民检察院以为私运违法嫌疑人的违法事实现已查清,依据的确、充沛,依法应当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关于基层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能够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则,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定。
八、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应严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造业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施行中若干问题的规则》以及本告诉等有关规则处理。
九、对私运违法案子的侦办、提起公诉、审判的其他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法令的规则处理。
十、对经侦办不构成私运罪和人民检察院依法不申述或许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分的私运案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则,移交海关查询部分处理。
十一、海关查询部分、当地公安机关(包含公安边防部分)和工商行政等法令部分关于抄获的需移交私运违法侦办机关的案子,应当就近移交。私运违法侦办机关应及时承受,出具有关手续,并将案子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移交部分。
3、《公安部关于处理使用经济合同诈骗案子有关问题的告诉》:
使用经济合同诈骗案子由违法地的公安机关处理,违法地包含违法行为地和违法结果地。假如由违法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处理更为适宜的,能够由违法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担任处理。几个当地的公安机关都有统辖权的案子,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处理。统辖权有争议的或许统辖不明的案子,由争议两边的上级公安机关处理。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旅客列车上发作的刑事案子统辖问题的告诉》:
(1)、列车上发作的刑事案子,由担任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立案,列车乘警应及时搜集案子依据,填写有关法令文书。关于现已抄获违法嫌疑人的,列车乘警应对犯
罪嫌疑人仔细盘查,制造盘查笔录。对被害人、证人要进行问询,制造问询笔录,或许由被害人、证人书写被害通过、证言。取证完毕后,列车乘警应当将违法嫌疑人及盘查笔录、被害人、证人的证明资料以及其他与案子有关依据同时移交前方停车站铁路公安机关。关于未抄获违法嫌疑人的案子,列车乘警应当及时搜集案子线索及依据,并由担任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持续侦办。
(2)、车站铁路公安机关关于法令手续完全并附有相关依据资料的交站处理案子应当受理。经检查和进一步侦办,以为需求拘捕违法嫌疑人或许移交检查申述的,应当依法向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请同意拘捕或许移交检查申述。
(3)、铁路运输检察院对同级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或许移交检查申述的交站处理案子应当受理。经检查契合拘捕条件的,应当依法同意拘捕;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或许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铁路运输检察院检查申述。
(4)、铁路运输法院对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交站处理案子,经检查以为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依法审判。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偷盗、掠夺机动车案子的规则》:
偷盗、掠夺机动车案子,由案子发作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赃车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合作。跨地区系列偷盗、掠夺机动车案子,由开始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必要时,可由首要违法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或许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