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新政策:异地购房暂停提取公积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0 11:15据报道,25日,广州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红头文件”,对两项公积金提取功用进行“双暂停”。依照该文件,在非本市和非自己及爱人户籍所在地购房的,暂停提取住宅公积金资历;暂停离任提取方法提取公积金。 那么接下来,就请我们跟从听讼网小编的脚步一同去看看详细的内容吧!
广州最新方针:异地购房暂停提取公积金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分展开管理违规提取住宅公积金作业告诉的施行定见》(以下简称“定见”),《定见》指出,为约束提取住宅公积金用于炒房或其他投机行为,对在非广州市和非自己及爱人户籍所在地购房的,暂停住宅公积金提取资历。
《定见》清晰,在非广州市和非自己及爱人户籍所在地购房的,暂停提取住宅公积金资历;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改变婚姻联系购房或同一套住宅,一年内产权改变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产权人及爱人均不能请求购房提取住宅公积金;不得经过离任提取方法提取,员工与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的,在转入地开户并安稳缴存满半年的,可经过全国异地搬运接续渠道搬运个人住宅公积金。
《定见》规则,缴存人及爱人、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宅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住宅公积金用于付出房租,提取额度不超越实践已付出的租金,租住广州公共租借住宅的,在租借合同有用期内提出请求。提取方法为:无需供给租借存案证明及发票,接连缴存满3个月后,每月可请求提取600元用于付出房租;供给租借存案证明及发票的,在租借合同有用期内提出请求,提取额度不超越实践已付出的租金且不超越广州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2倍的40%,租房面积超越90平米的,超出部分面积的租金不计入可提取额度。
以上便是本次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共享的标题,《定见》着重,违规提取住宅公积金的缴存人及个人账户将被载入失期记载,已套取资金的,暂停其住宅公积金提取和借款资历,套取金额退回后5年方可恢复。听讼网在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