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辩护意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3 23:21
争夺罪,信任咱们都对这个罪名不会感到很生疏。而在刑事违法中,律师的辩解定见往往都是经过辩解词的方法来体现的,因而,一篇好的辩解词对违法嫌疑人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它对违法嫌疑人的科罪量刑有重要的影响。下面,听讼网小编将为您带来“争夺罪辩解定见”,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争夺罪辩解词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浙江震远律师事务所承受本案被告人向某亲属的托付,并指使本律师为郭某、向某涉嫌掠夺罪一案向某的辩解人到会法 庭,开庭前本辩解人仔细仔细的查阅了本案悉数檀卷,会见了被告人,具体了解、核实了本案悉数案情。今日又参加了法庭调查,现依据实际与法令宣布辩解词如 下,请合议庭依法参看。
首要辩解人以为申述书指控向某涉嫌违法的实际是存在的,依据也是根本充沛的。可是申述书指控郭某、向某构成掠夺罪,辩解人以为不是很精确,应当依照争夺罪科罪量刑。
从檀卷及申述书中能够看出,2011年8月10日晚,被告人郭某、向某结伙在本市梧桐街道县前街同力家乡门口处,选用生拉硬拽的方法抢走受害人拎包一只,内有黑色苹果牌iphone4型手机一部及现金53元等物品,合计价值3928元。上述行为发作后,被告人郭某当场被捕获,被告人向某于第二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上述违法行为显着的归于争夺行为,申述书指控构成掠夺罪。那么本案究竟是否构成争夺罪转化为掠夺罪的实际和情节,辩解人依据实际、依据及案情作如下剖析,请合议庭参看:
依据檀卷依据显现,本案发作时的确存在被告人争夺时生拉硬拽情节,并至受害人倒地形成手、肘等几处表皮擦伤的状况。但此实际就能够确定为转化成掠夺罪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掠夺、争夺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定见》(以 下简称司法解释),依据该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则,其间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一条中存在争夺罪转化为掠夺罪的状况,第四条是关于“带着凶器争夺”的确定;第五 条是关于转化掠夺的确定;第十一条是驾驭机动车、非机动车攫取别人资产行为的定性。本案的实际和情节均与第四条、第十一条的规则的内容不符,也就是说不存 在带着凶器争夺和驾驭机动车、非机动车攫取别人资产行为,因而不能适用这二条的规则来确定本案。
该司法解释第五条关于转化掠夺的确定:行为人施行偷盗、欺诈、争夺行为,未到达“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 胁,情节较轻、损害不大的,一般不以违法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则,以掠夺罪科罪处分;
(1) 偷盗、欺诈、争夺挨近“数额较大”规范的;
(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偷盗、欺诈、争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施行上述行为的;
(3)运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结果的;
(4)运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
(5)具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仔细剖析此条规则,首要本条是对未到达“数额较大”为条件的规则,其次是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终究规则了5种构成的情节。
关于未到达“数额较大”的条件,本案争夺的资产为3928元,很显然现已到达了争夺罪中的“数额较大”,从适用条件上就不契合本条规则,当然已到达“数额较大”很显然超过了本条的数额,可是并不因而就会转化成掠夺罪。
关 于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辩解人以为这是本条规则的中心,即指行为人施行偷盗、欺诈、争夺行为过程中,实 施了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向某在施行争夺行为中,并不存在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 证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因而也不能据此确定被告人向某构成掠夺罪。
关于终究规则的5种 构成情节,本案中没有入户争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争夺、运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等这些情节。因而也不能据此确定被告人向某的争夺行为转化为掠夺罪。关于 运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结果的规则,本案中被告人的确存在争夺时生拉硬拽的情节,也存在将受害人拉到在地,并形成手、肘几处表皮掉落的状况。但这些依然不 构成转化的条件。辩解人仔细检查了檀卷中的《人体损害查验记载》终究的定论,仅仅陈说了相关的几处表皮掉落的状况,并未有构成轻微伤的定论,别的咱们都知 道法医学中重伤、轻伤、轻微伤都是有特定意义的,并不是民间一般公民确定的概念,并且关于构成上述伤情的,在法医鉴定书中都会给予终究的定论性确定。本案 中的《人体损害查验记载》不是法医鉴定书,其内容也没有构成轻微伤的定论,本案受害人的伤情未构成轻微伤以上的伤情。因而也不能据此确定本案构成争夺罪转 化为掠夺罪的条件。
关 于本案中生拉硬拽的问题,由于这一情节是规则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在使用机动车等作案工具施行争夺的案子中,由于机动车的高速、质量较大等景象,假如是使用机 动车争夺时生拉硬拽,很有可能给受害人形成较大的损伤,并且形成严重损伤的可能性也极大,在实际中使用机动车争夺形成严峻结果的事例也较多,因而才有这样 的规则。本案并没有使用机动车等作案工具施行争夺的实际,由于两边都是在行走的状态下生拉硬拽不可能形成严峻结果,实际上也并没有形成受害人轻微伤以上的 伤情,因而也不能以生拉硬拽来确定构成转化掠夺罪。
综上剖析,辩解人以为控方确定本案转化为掠夺罪是不精确的,应当以争夺罪科罪量刑。
别的被告人向某还存在以下从轻或许减轻处分的情节,请合议庭量刑时依法考虑。
1、本案中被告人向某自动投案,并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归于自首,刑法第67条规则:——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其间,违法情节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
2、本案被告人向某出生于1995年11月2日,到2011年11月2日才满16岁。本案发作于2011年8月11日,违法时被告人向熊尚不满16周岁,归于年纪较小的未成年人违法。
刑法第十七条规则:已满十六周岁的人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成心杀人、成心损伤致人重伤或许逝世、强奸、掠夺、贩卖毒品、放火、爆破、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分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许监护人加以管束,在必要的时分,也能够由政府收留教养。
本案中被告人向某违法时未年满16周岁,其行为也不契合刑法第十七条规则的内容,应当作不予刑事处分的决议。
3、被 告人向某在施行争夺过程中,由于看到有人来了,即松开手逃跑了,而此刻争夺的财政还在受害人手中,这也契合违法未遂的情节,至于随后其他被告人依然持续抢 夺,这应当依照罪责自傲的准则处理。由于被告人并不是本案的组织者、策划者、领导者,他应当只对他自己的违法行为承当责任。关于违法未遂的,应当从轻或许 减轻处分。
4、关于量刑的定见。
本案中被告人向某存在违法时不满16周 岁、投案自首、违法未遂等三个法定从轻、减轻和革除处分的情节,以及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等裁夺从轻、减轻处分的情节。别的本案所涉金额不是很大,加上 上述的法定和裁夺从轻或许减轻的情节,以及被告人向某投案今后活跃认罪、自动合作办案部分作业,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恪守相关规则,足以看出他现已彻底知道 到了自己的罪过和过错,只需他乐意痛下决心、认罪悔过,信任不会再发作损害社会的行为,辩解人主张对被告人向某依法不予追查刑事责任。
终究辩解人需求阐明的是,在法庭上提出被告人从轻或许减轻处分的情节,是法令赋予辩解人的责任,是为了从不同视点查明案情,愈加精确的适用法令,并不存在为 被告人开脱罪责的景象。在此辩解人也提示被告人,应当深该知道到自己的过错,承受经验、改过自新,确保今后不再做任何违法违法的行为,重新做人,争夺得到 法庭的从轻判处。
咱们咱们从上文能够知道争夺罪仅仅侵略别人的产业并不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假如违法嫌疑人涉嫌争夺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定要尽早让律师介入,为违法嫌疑人搜集有利的依据,争夺减轻或许从轻处分。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当地,能够到听讼网进行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律师来为您回答。
争夺罪辩解词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浙江震远律师事务所承受本案被告人向某亲属的托付,并指使本律师为郭某、向某涉嫌掠夺罪一案向某的辩解人到会法 庭,开庭前本辩解人仔细仔细的查阅了本案悉数檀卷,会见了被告人,具体了解、核实了本案悉数案情。今日又参加了法庭调查,现依据实际与法令宣布辩解词如 下,请合议庭依法参看。
首要辩解人以为申述书指控向某涉嫌违法的实际是存在的,依据也是根本充沛的。可是申述书指控郭某、向某构成掠夺罪,辩解人以为不是很精确,应当依照争夺罪科罪量刑。
从檀卷及申述书中能够看出,2011年8月10日晚,被告人郭某、向某结伙在本市梧桐街道县前街同力家乡门口处,选用生拉硬拽的方法抢走受害人拎包一只,内有黑色苹果牌iphone4型手机一部及现金53元等物品,合计价值3928元。上述行为发作后,被告人郭某当场被捕获,被告人向某于第二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上述违法行为显着的归于争夺行为,申述书指控构成掠夺罪。那么本案究竟是否构成争夺罪转化为掠夺罪的实际和情节,辩解人依据实际、依据及案情作如下剖析,请合议庭参看:
依据檀卷依据显现,本案发作时的确存在被告人争夺时生拉硬拽情节,并至受害人倒地形成手、肘等几处表皮擦伤的状况。但此实际就能够确定为转化成掠夺罪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掠夺、争夺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定见》(以 下简称司法解释),依据该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则,其间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一条中存在争夺罪转化为掠夺罪的状况,第四条是关于“带着凶器争夺”的确定;第五 条是关于转化掠夺的确定;第十一条是驾驭机动车、非机动车攫取别人资产行为的定性。本案的实际和情节均与第四条、第十一条的规则的内容不符,也就是说不存 在带着凶器争夺和驾驭机动车、非机动车攫取别人资产行为,因而不能适用这二条的规则来确定本案。
该司法解释第五条关于转化掠夺的确定:行为人施行偷盗、欺诈、争夺行为,未到达“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 胁,情节较轻、损害不大的,一般不以违法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则,以掠夺罪科罪处分;
(1) 偷盗、欺诈、争夺挨近“数额较大”规范的;
(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偷盗、欺诈、争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施行上述行为的;
(3)运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结果的;
(4)运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
(5)具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仔细剖析此条规则,首要本条是对未到达“数额较大”为条件的规则,其次是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终究规则了5种构成的情节。
关于未到达“数额较大”的条件,本案争夺的资产为3928元,很显然现已到达了争夺罪中的“数额较大”,从适用条件上就不契合本条规则,当然已到达“数额较大”很显然超过了本条的数额,可是并不因而就会转化成掠夺罪。
关 于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辩解人以为这是本条规则的中心,即指行为人施行偷盗、欺诈、争夺行为过程中,实 施了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向某在施行争夺行为中,并不存在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 证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因而也不能据此确定被告人向某构成掠夺罪。
关于终究规则的5种 构成情节,本案中没有入户争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争夺、运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等这些情节。因而也不能据此确定被告人向某的争夺行为转化为掠夺罪。关于 运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结果的规则,本案中被告人的确存在争夺时生拉硬拽的情节,也存在将受害人拉到在地,并形成手、肘几处表皮掉落的状况。但这些依然不 构成转化的条件。辩解人仔细检查了檀卷中的《人体损害查验记载》终究的定论,仅仅陈说了相关的几处表皮掉落的状况,并未有构成轻微伤的定论,别的咱们都知 道法医学中重伤、轻伤、轻微伤都是有特定意义的,并不是民间一般公民确定的概念,并且关于构成上述伤情的,在法医鉴定书中都会给予终究的定论性确定。本案 中的《人体损害查验记载》不是法医鉴定书,其内容也没有构成轻微伤的定论,本案受害人的伤情未构成轻微伤以上的伤情。因而也不能据此确定本案构成争夺罪转 化为掠夺罪的条件。
关 于本案中生拉硬拽的问题,由于这一情节是规则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在使用机动车等作案工具施行争夺的案子中,由于机动车的高速、质量较大等景象,假如是使用机 动车争夺时生拉硬拽,很有可能给受害人形成较大的损伤,并且形成严重损伤的可能性也极大,在实际中使用机动车争夺形成严峻结果的事例也较多,因而才有这样 的规则。本案并没有使用机动车等作案工具施行争夺的实际,由于两边都是在行走的状态下生拉硬拽不可能形成严峻结果,实际上也并没有形成受害人轻微伤以上的 伤情,因而也不能以生拉硬拽来确定构成转化掠夺罪。
综上剖析,辩解人以为控方确定本案转化为掠夺罪是不精确的,应当以争夺罪科罪量刑。
别的被告人向某还存在以下从轻或许减轻处分的情节,请合议庭量刑时依法考虑。
1、本案中被告人向某自动投案,并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归于自首,刑法第67条规则:——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其间,违法情节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
2、本案被告人向某出生于1995年11月2日,到2011年11月2日才满16岁。本案发作于2011年8月11日,违法时被告人向熊尚不满16周岁,归于年纪较小的未成年人违法。
刑法第十七条规则:已满十六周岁的人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成心杀人、成心损伤致人重伤或许逝世、强奸、掠夺、贩卖毒品、放火、爆破、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分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许监护人加以管束,在必要的时分,也能够由政府收留教养。
本案中被告人向某违法时未年满16周岁,其行为也不契合刑法第十七条规则的内容,应当作不予刑事处分的决议。
3、被 告人向某在施行争夺过程中,由于看到有人来了,即松开手逃跑了,而此刻争夺的财政还在受害人手中,这也契合违法未遂的情节,至于随后其他被告人依然持续抢 夺,这应当依照罪责自傲的准则处理。由于被告人并不是本案的组织者、策划者、领导者,他应当只对他自己的违法行为承当责任。关于违法未遂的,应当从轻或许 减轻处分。
4、关于量刑的定见。
本案中被告人向某存在违法时不满16周 岁、投案自首、违法未遂等三个法定从轻、减轻和革除处分的情节,以及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等裁夺从轻、减轻处分的情节。别的本案所涉金额不是很大,加上 上述的法定和裁夺从轻或许减轻的情节,以及被告人向某投案今后活跃认罪、自动合作办案部分作业,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恪守相关规则,足以看出他现已彻底知道 到了自己的罪过和过错,只需他乐意痛下决心、认罪悔过,信任不会再发作损害社会的行为,辩解人主张对被告人向某依法不予追查刑事责任。
终究辩解人需求阐明的是,在法庭上提出被告人从轻或许减轻处分的情节,是法令赋予辩解人的责任,是为了从不同视点查明案情,愈加精确的适用法令,并不存在为 被告人开脱罪责的景象。在此辩解人也提示被告人,应当深该知道到自己的过错,承受经验、改过自新,确保今后不再做任何违法违法的行为,重新做人,争夺得到 法庭的从轻判处。
咱们咱们从上文能够知道争夺罪仅仅侵略别人的产业并不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假如违法嫌疑人涉嫌争夺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定要尽早让律师介入,为违法嫌疑人搜集有利的依据,争夺减轻或许从轻处分。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当地,能够到听讼网进行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律师来为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