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老太遭“三连撞”身亡,违规使用远光灯如何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8 14:29

驾驭人驾驭机动车时,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正确操作驾驭车辆,由于驾驭员的违规操作会导致交通事端的发作。日前一名老太遭“三连撞”身亡,其原因就在于违规运用远光灯。
老太遭“三连撞”身亡,事端原由于违规运用远光灯
1月19日,省道103线峨眉山市双福镇路段,一名七旬老太连续遭受“三连撞”,不幸身亡。三名司机在承受警方查询时,均称被迎面驶来的车辆远光灯晃了眼睛无法看清前方路况。
据峨眉山市交警大队事端中队民警介绍,皮卡车驾驭员罗某称,事发时,对面来的车敞开了远光灯,他无法看清前方路况。而在罗某之后又连续驶来了两辆面包车,都压到了躺在路中心的白叟。他们均称,被前方的远光灯刺到了眼睛,来不及刹车。现在,当地交警正对事端原因及概况做进一步查询。
违规运用远光灯怎么处分
《路途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则中清晰了不能运用远光灯的几种状况,关于违反规则的驾驭人应当予以罚款100元及驾驭证扣1分的处分。一起,工作人员表明,在照明杰出的城区路途行进时,运用远光灯严重影响别人驾驭,乃至影响人们对路面的调查,发生的损害极大。
正确运用远光灯利人利己
《路途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则:
(一)在没有中心阻隔设备或许没有中心线的路途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运用远光灯。
(二)在没有中心阻隔设备或许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运用远光灯。
(三)经过有交通信号操控的穿插路口,转弯时不能运用远光灯。
(四)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许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状况下行进时,同方向行进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进时,不能运用远光灯。
(五)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替换运用,提示前方车辆。
(六)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运用远光灯。对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则运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根据《路途交通安全法》规则处以罚款并扣分的处分;在机动车年检安全检测时,对私自装置强光灯不符合《机动车运转安全技能条件》的车辆将不予核发合格标志。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