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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税的账务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17:40

(1)出口货品免税,反映在账务处理上是出口出售时,无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出口货品抵税,是指出产企业出口自产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交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品的应纳税额,账务处理上表现为企业购进原材料,不管用于出产出口货品仍是用于出产内销货品,其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但由于出口货品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的状况,因此存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状况,此项因借记主营业务本钱,贷记进项税额转出。出口企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和后,按证明上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贷记“进项税额转出”,一起以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本钱”。出产企业发作国外运费、稳妥、佣钱费用开销时,按出口货品征退税率之差分摊核算,并冲减“不得抵扣税额”,用红字贷记“进项税额转出”,一起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本钱”。
(3)出口货品退税的账务处理:按核算的免抵退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按核算的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按免抵退税额与免抵税额两者之差,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即: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注: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反映出口企业出售出口货品后向税务机关处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则核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免抵税额的核算确认有两种办法:
第一种是是在获得税务机关后进行免抵和退税的管帐处理,按同意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第二种是出口企业请求退税时,按退税申报数进行税务处理。依据当期的免抵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处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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