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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会议由谁主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03:03
与劳动者签定团体合同,团体合同需求进行团体洽谈,那么团体洽谈会议由谁掌管,有哪些规则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常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我们有协助,或许可以处理我们的一些疑问。
团体洽谈会议由谁掌管
根据《团体合同规则》第三十四条 团体洽谈会议由两边首席代表轮番掌管,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告议程和会议纪律;
(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洽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三)洽谈两边就商谈事项宣布各自定见,展开充沛评论;
(四)两边首席代表概括定见。达到一起的,应当构成团体合同草案或专项团体合同草案,由两边首席代表签字。
相关常识:
第三十三条 洽谈代表在洽谈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了解与团体洽谈内容有关的法令、法规、规章和准则;
(二)了解与团体洽谈内容有关的状况和材料,搜集用人单位和员工对洽谈意向所持的定见;
(三)拟定团体洽谈议题,团体洽谈议题可由提出洽谈一方起草,也可由两边指使代表一起起草;
(四)确认团体洽谈的时刻、地址等事项;
(五)一起确认一名非洽谈代表担任团体洽谈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平,并为团体洽谈两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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