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4 22:04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定见:
1.婚姻当事人以未亲自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结婚挂号而获得结婚证违背结婚挂号的程序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许恳求吊销婚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奉告其向婚姻挂号机关恳求处理。
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子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奉告当事人能够改动诉讼恳求。当事人不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依职权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断定。
3.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子时,应当奉告当事人能够就探望子女的权力提出诉讼恳求,当事人不提出诉讼恳求的,人民法院在离婚断定中不予处理。
4. 离婚案子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后发作的收养行为的效能的,人民法院能够对被收养的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照参谋题在断定书中予以处理,但不应对收养行为的效能作出确定,并奉告当事人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恳求承认收养的效能或许到民政部门补办手续。
5.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中,当事人及好坏关系人提出一方当事人患有精神病,并供给有关司法精神病学断定结论或医院的确诊、断定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奉告可依法恳求宣告应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好坏关系人坚持不恳求宣告,但人民法院经审查现实的,能够直接确定应当事人短缺诉讼行为能力,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的规则,告诉应当事人爱人以外的监护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6.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离婚而达到离婚协议或产业切割协议后,一方反悔而不赞同处理离婚挂号,另一方申述恳求离婚并要求依照离婚协议中关于产业切割的条款或许产业切割协议处理夫妻一起产业问题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予以支撑。但协议内容存在下列景象之一的在外
(1)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
(2)该协议所触及产业已不存在而客观上不能实行;
(3)缔结协议的形式已发作严重改动,实行协议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正。
7. 关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款,债权人恳求按夫妻一起债款处理的,如夫妻一方不能证明该债款已清晰约好为个人债款或归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则景象,人民法院应当按夫妻一起债款处理。但审判人员依据案子已知现实和日常生活经验规律,断定一起存在以下景象的,可按个人债款处理:
(1)夫妻两边不存在举债的合意且未一起共享该债款所带来的利益;
(2)该债款不是用于夫妻两边应实行的法定责任或品德责任;
(3)债款构成时,债权人有理由信任该债款不是为债款人的家庭一起利益而建立。
8.两边对婚前产业的归属没有约好的,该产业不因婚姻关系的继续或因产业存在形状的改动而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产业出资获得的收益归于夫妻一起产业。该出资收益包含:
(1)一方用婚前产业出资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持有股票、债券、证券出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盈利或利息;
(2)一方将婚前产业存入金融组织或租借给别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利息或租金;
(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转让其个人一切的股份、有价证券等出资性财物而获得的增值部分;
(4)一方用婚前产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其他出产、运营活动而获得的增值部分;
9.一方婚前以个人产业购买房子并按揭借款,房子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挂号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子归于其个人产业。
另一方婚后参加清偿借款,不改动该房子为个人产业的性质,但对以夫妻一起产业或另一方个人产业清偿的借款部分,离婚时获得房子一切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合理的补偿。两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能够参照该房子的商场价值,按另一方的出资份额(以夫妻一起产业归还的借款部分,各占一半出资额)核算一方应支交给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产权证挂号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依据证明该房子是在两边认可所购房子为一起一切的前提下一起出资购买,仅是名义上挂号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子应确定为夫妻一起产业。该房子在离婚时应按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切割,其按揭借款债款为夫妻一起债款。
10.一方以自己名义将夫妻一起产业出资于个别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两边在离婚时对上述权益的价值洽谈不成,另一方又不乐意参加运营的,人民法院可依当事人的恳求托付评价组织对出资权益的价值进行评价,获得出资权益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出资权益一半价值的补偿。
因企业财政管理混乱、管帐账册不全以及企业运营者拒不供给财政信息等原因导致出资权益无法评价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税务、工商机关存档的财政材料来核定其价值,也能够参照当地同行业中运营规模和收入水平附近的企业的经营收入或许赢利来核定其价值。
1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边各自享有乡村团体经济组织股份或许一方享有乡村团体经济组织股份的,除两边还有约好外,该股份已发生的收益为夫妻一起产业,离婚时应予以切割。
12.在诉讼过程中,为承认亲子关系存在与否,两边当事人均赞同进行亲子断定的,应予允许。一方当事人或成年子女不赞同进行亲子断定的,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进行亲子断定。
关于婚生子女,夫妻一方无正当理由不赞同进行亲子断定,但恳求亲子断定的一方有其他依据证明其与婚生子女的亲子关系确有或许不存在的,人民法院能够推定恳求亲子断定一方否定亲子关系的建议建立。
关于非婚生子女,一方无正当理由不赞同进行亲子断定,但恳求亲子断定的一方有其他依据证明回绝断定一方与非婚生子女确有或许存在亲子关系的,人民法院能够推定恳求亲子断定一方承认亲子关系的建议建立。
1.婚姻当事人以未亲自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结婚挂号而获得结婚证违背结婚挂号的程序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许恳求吊销婚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奉告其向婚姻挂号机关恳求处理。
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子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奉告当事人能够改动诉讼恳求。当事人不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依职权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断定。
3.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子时,应当奉告当事人能够就探望子女的权力提出诉讼恳求,当事人不提出诉讼恳求的,人民法院在离婚断定中不予处理。
4. 离婚案子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后发作的收养行为的效能的,人民法院能够对被收养的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照参谋题在断定书中予以处理,但不应对收养行为的效能作出确定,并奉告当事人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恳求承认收养的效能或许到民政部门补办手续。
5.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中,当事人及好坏关系人提出一方当事人患有精神病,并供给有关司法精神病学断定结论或医院的确诊、断定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奉告可依法恳求宣告应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好坏关系人坚持不恳求宣告,但人民法院经审查现实的,能够直接确定应当事人短缺诉讼行为能力,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的规则,告诉应当事人爱人以外的监护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6.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离婚而达到离婚协议或产业切割协议后,一方反悔而不赞同处理离婚挂号,另一方申述恳求离婚并要求依照离婚协议中关于产业切割的条款或许产业切割协议处理夫妻一起产业问题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予以支撑。但协议内容存在下列景象之一的在外
(1)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
(2)该协议所触及产业已不存在而客观上不能实行;
(3)缔结协议的形式已发作严重改动,实行协议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正。
7. 关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款,债权人恳求按夫妻一起债款处理的,如夫妻一方不能证明该债款已清晰约好为个人债款或归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则景象,人民法院应当按夫妻一起债款处理。但审判人员依据案子已知现实和日常生活经验规律,断定一起存在以下景象的,可按个人债款处理:
(1)夫妻两边不存在举债的合意且未一起共享该债款所带来的利益;
(2)该债款不是用于夫妻两边应实行的法定责任或品德责任;
(3)债款构成时,债权人有理由信任该债款不是为债款人的家庭一起利益而建立。
8.两边对婚前产业的归属没有约好的,该产业不因婚姻关系的继续或因产业存在形状的改动而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产业出资获得的收益归于夫妻一起产业。该出资收益包含:
(1)一方用婚前产业出资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持有股票、债券、证券出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盈利或利息;
(2)一方将婚前产业存入金融组织或租借给别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利息或租金;
(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转让其个人一切的股份、有价证券等出资性财物而获得的增值部分;
(4)一方用婚前产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其他出产、运营活动而获得的增值部分;
9.一方婚前以个人产业购买房子并按揭借款,房子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挂号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子归于其个人产业。
另一方婚后参加清偿借款,不改动该房子为个人产业的性质,但对以夫妻一起产业或另一方个人产业清偿的借款部分,离婚时获得房子一切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合理的补偿。两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能够参照该房子的商场价值,按另一方的出资份额(以夫妻一起产业归还的借款部分,各占一半出资额)核算一方应支交给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产权证挂号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依据证明该房子是在两边认可所购房子为一起一切的前提下一起出资购买,仅是名义上挂号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子应确定为夫妻一起产业。该房子在离婚时应按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切割,其按揭借款债款为夫妻一起债款。
10.一方以自己名义将夫妻一起产业出资于个别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两边在离婚时对上述权益的价值洽谈不成,另一方又不乐意参加运营的,人民法院可依当事人的恳求托付评价组织对出资权益的价值进行评价,获得出资权益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出资权益一半价值的补偿。
因企业财政管理混乱、管帐账册不全以及企业运营者拒不供给财政信息等原因导致出资权益无法评价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税务、工商机关存档的财政材料来核定其价值,也能够参照当地同行业中运营规模和收入水平附近的企业的经营收入或许赢利来核定其价值。
1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边各自享有乡村团体经济组织股份或许一方享有乡村团体经济组织股份的,除两边还有约好外,该股份已发生的收益为夫妻一起产业,离婚时应予以切割。
12.在诉讼过程中,为承认亲子关系存在与否,两边当事人均赞同进行亲子断定的,应予允许。一方当事人或成年子女不赞同进行亲子断定的,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进行亲子断定。
关于婚生子女,夫妻一方无正当理由不赞同进行亲子断定,但恳求亲子断定的一方有其他依据证明其与婚生子女的亲子关系确有或许不存在的,人民法院能够推定恳求亲子断定一方否定亲子关系的建议建立。
关于非婚生子女,一方无正当理由不赞同进行亲子断定,但恳求亲子断定的一方有其他依据证明回绝断定一方与非婚生子女确有或许存在亲子关系的,人民法院能够推定恳求亲子断定一方承认亲子关系的建议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