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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南宁机动车车型审核及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办理指南(二手车外地转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6 19:40

  关于南宁机动车车型审阅及环保查验合格标志发放处理攻略(二手车外地转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一、车主在购车前要求卖家供给车辆品牌类型,并登录国家机动车环保网(http://www.vecc—mep.org.cn/),南宁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www.nnhb.gov.cn/)或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门户网站(http://www.nnems.gov.cn/)查询该车型是否契合国Ⅲ及以上规范。
  二、到达作废规范的外地机动车制止转入南宁市,公安车管部分不再受理该类车辆的转入请求,环保部分不予核发环保查验合格标志。
  三、车主到各环保标志处理工作站的事务窗口处理车型审阅,到达国Ⅲ及以上规范的,到取得自治区环保厅托付的机动车环检站(狮山和大沙田机动车环保检测站)进行尾气检测。
  四、尾气检测合格的车辆车主,持合格的尾气检测报告单到环保事务窗口处理《机动车环保车型审阅证明书,盖章后,到公安车管部分处理转入挂号手续。
  五、车主收取车牌号,填写《南宁市机动车新车环保查验合格标志核发请求表(可在南宁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下载)后,到环保查验合格标志发放窗口处理机动车环保查验合格标志。
  1.车型审阅需提交的资料:
  ①原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个人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2.收取环保查验合格标志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南宁市机动车新车环保查验合格标志核发请求表;
  ②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挂号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车主是单位或企业的,需提交单位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托付别人处理的需供给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现在我市仅对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轿车发放环保查验合格标志
  咨询电话:0771—262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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