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何申请划拨土地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14:35
具有现代社会主义特征的土地运用特性,也是指划拨土地的运用权。划拨土地的运用权,其实就是指土地运用者经过出让土地运用权,以及以外的其他各种方法依法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那么怎么请求划拨土地?
怎么请求划拨土地?
1、划拨土地运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在土地运用者交纳补偿、安顿等费用后,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或许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后无偿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
2、因为仅仅获得了运用权而所有权仍归于国家,原则上是不能拍卖的。拍卖国有划拨土地运用权事宜,必须由国土资源局同意。
3、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法供给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建造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核准、存案后,建造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请求。
4、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控制性具体规划核定建造用地的方位、面积、答应建造的规模,核发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并提出规划条件。
5、建造单位在获得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请求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阅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6、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则, 建造单位运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运用方法获得;可是,下列建造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能够以划拨方法获得: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动力、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用地。
怎么请求划拨土地?
1、划拨土地运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在土地运用者交纳补偿、安顿等费用后,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或许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后无偿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
2、因为仅仅获得了运用权而所有权仍归于国家,原则上是不能拍卖的。拍卖国有划拨土地运用权事宜,必须由国土资源局同意。
3、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法供给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建造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核准、存案后,建造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请求。
4、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控制性具体规划核定建造用地的方位、面积、答应建造的规模,核发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并提出规划条件。
5、建造单位在获得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请求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阅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6、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则, 建造单位运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运用方法获得;可是,下列建造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能够以划拨方法获得: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动力、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