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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资格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6 04:5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组织提取处理费税前扣除批阅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组织提取处理费税前扣除批阅方法的弥补告诉》等文件平分别对总组织处理费提取的处理和税前扣除做出了相关的规则,听讼网小编结合这3个方针,对组织处理费提取的系列方针进行剖析。
提取总组织处理费的资历
最早在国税发[1996]第177号 中规则: 凡具有企业法人资历和归纳处理功能,而且为其部属分支组织和企业供给处理服务又无固定运营收入来历的运营处理与控制中心组织(以下简称总组织),能够依照细则的有关规则,向部属分支组织和企业提取(分摊)总组织处理费。具有多级处理组织的企业,能够分层次计提总组织处理费。不一起具有以上条件的,不得计提总组织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总组织提取处理费税前扣除批阅方法》(国税发[1996]177号)中又对这一条件进行了细划,文件中规则:
凡具有法人资历和归纳处理功能,而且为部属分支组织和企业供给处理服务又无固定运营收入来历的总组织能够提取处理费。详细是指:
(一)具有法人资历并处理税务挂号的总组织。
(二)总组织对所属企业和分支组织人事、财政、资金、方案、出资、运营决议计划实施一致处理。
(三)总组织无固定性或经常性收入或许虽有固定性或经常性收入,但缺乏处理费开销的。
(四)提取总组织处理费的,包含总分组织和母子公司体系的总组织(母公司)。对母子公司体系的,处理费提取原则上仅限于全资子公司。
这儿需求提示咱们留意的是:国税函[1999]136号文件规则:1.受总组织托付对企业、单位进行归纳事务处理和运营服务处理,无固定收入来历的多级处理组织的处理费用,由总组织一致提取后下拨运用。2.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财税字[1997]38号的精力,对所属企业、单位进行归纳事务处理和运营服务处理,不是行政事业编制,没有编制经费,也无其他固定收入来历的行政处理机关的出产处理部门或企业处理部门,由行政事业机关出具不是行政事业编制和没有编制经费的原始文件或其他能证明的文件,以及出具无其他固定收入的证明文件后,可对比总组织请求提取运用处理费的方法,请求同意提取运用处理费。自报批提取1997年度总组织处理费时起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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