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高温天气下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19:30

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维护。不得组织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气候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作业。不得组织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气候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场所作业。
相关法律知识:
山西省劳动维护暂行条例
第三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布的《女职工劳动维护规则》,并结合本单位的实践,拟定具体措施,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其身心健康。
第三十六条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从事生产劳动。对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人,不得组织从事深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
第三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发作伤亡事端和急性中毒事端,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则及时据实陈述,不得延迟、隐秘或假报。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