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4 21:27
关于工程质量怎么把关,必需求进行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处理不仅仅是从一个方面处理,其间对作业人员及工程进度都有着清晰的处理规则,以确保工程质量的进步。
一、工程竣工检验存案准则
《质量处理条例》建立了建造工程竣工检验存案准则。该项准则是加强政府监督处理,避免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法。根据《质量处理条例》和《房子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检验存案处理暂行办法》(2000年4月4日建造部令第78号)的有关规则,建造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检验合格后的15日内到丰城市建造工程质量监督站存案。建造单位处理工程竣工检验存案准则应提交以下文件:
1、工程竣工检验存案表;
2、工程竣工检验陈述;
竣工检验陈述应当包含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规划检查定见,勘测、规划、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别离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检验人员签署的竣工检验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实验材料以及存案机关以为需求供给的有关材料;
3、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分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许允许运用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法规、规章规则有必要供给的其他文件;
6、商品住所还应当提交《住所质量确保书》和《住所运用阐明书》。
市质监站查验建造单位处理竣工检验存案时提交的上述文件是否完备、是否实在,发现不完备或不实在,应当责令补齐或许批改,并在收齐建造单位的竣工检验存案文件后,根据质量监督安排的监督陈述,发现建造单位在竣工检验进程中有违背国家有关建造工程质量处理规则行为的,责令停止运用,重新安排竣工检验后,再处理竣工检验存案。
二、工程质量事端陈述准则
工程质量事端陈述准则是《质量处理条例》建立的一项重要准则。建造工程发作质量事端后,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丰城市城乡规划建造局陈述。对严重质量事端,丰城市城乡规划建造局将向丰城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及其他有关部分陈述。
《工程建造严重事端陈述和查询程序规则》(1989年9月30日建造部令第3号)对严重事端的等级、严重事端的陈述和现场维护、严重事端的查询等均有具体规则。事端发作后隐秘不报、谎称,成心延迟陈述期限,成心损坏现场,阻止查询作业正常进行,无正当理由回绝查询组查询或许回绝供给与事端有关状况、材料,以及供给伪证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分依照有关规则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三、工程质量检举、指控、投诉准则
《建筑法》、《质量处理条例》均清晰,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造工程的质量事端、质量缺点都有权检举、指控、投诉。工程质量检举、指控、投诉准则是为了更好的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效果,是确保建造工程质量的一项有用办法。
1、 工程质量投诉的规模
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经过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但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共用、装饰装饰等建造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造进程中发作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规模。对超越保修期,在运用进程中发作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分处理。
2、担任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作业的部分
3、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作业部分职责和职责
投诉处理安排要做好投诉挂号作业,催促工程质量职责方,依照有关规则,仔细处理好用户的工程质量投诉。关于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安排要本着脚踏实地的准则,对合理的要求,要及时妥善处理;暂时处理不了的,要向投诉人做出解说,并责成工程质量职责方期限处理;对不合理的要求,要做出阐明,经阐明后仍坚持无理要求的,应给予批判教育。对注明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名字的投诉,要将处理的状况告诉投诉人。在处理工程质量投诉进程中,不得将工程质量投诉中涉及到的检举、揭露、指控材料及有关状况,泄漏或许转送给被检举、揭露、指控的人员和单位。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限制、打击报复、虐待投诉人。
一、工程竣工检验存案准则
《质量处理条例》建立了建造工程竣工检验存案准则。该项准则是加强政府监督处理,避免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法。根据《质量处理条例》和《房子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检验存案处理暂行办法》(2000年4月4日建造部令第78号)的有关规则,建造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检验合格后的15日内到丰城市建造工程质量监督站存案。建造单位处理工程竣工检验存案准则应提交以下文件:
1、工程竣工检验存案表;
2、工程竣工检验陈述;
竣工检验陈述应当包含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规划检查定见,勘测、规划、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别离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检验人员签署的竣工检验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实验材料以及存案机关以为需求供给的有关材料;
3、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分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许允许运用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法规、规章规则有必要供给的其他文件;
6、商品住所还应当提交《住所质量确保书》和《住所运用阐明书》。
市质监站查验建造单位处理竣工检验存案时提交的上述文件是否完备、是否实在,发现不完备或不实在,应当责令补齐或许批改,并在收齐建造单位的竣工检验存案文件后,根据质量监督安排的监督陈述,发现建造单位在竣工检验进程中有违背国家有关建造工程质量处理规则行为的,责令停止运用,重新安排竣工检验后,再处理竣工检验存案。
二、工程质量事端陈述准则
工程质量事端陈述准则是《质量处理条例》建立的一项重要准则。建造工程发作质量事端后,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丰城市城乡规划建造局陈述。对严重质量事端,丰城市城乡规划建造局将向丰城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及其他有关部分陈述。
《工程建造严重事端陈述和查询程序规则》(1989年9月30日建造部令第3号)对严重事端的等级、严重事端的陈述和现场维护、严重事端的查询等均有具体规则。事端发作后隐秘不报、谎称,成心延迟陈述期限,成心损坏现场,阻止查询作业正常进行,无正当理由回绝查询组查询或许回绝供给与事端有关状况、材料,以及供给伪证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分依照有关规则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三、工程质量检举、指控、投诉准则
《建筑法》、《质量处理条例》均清晰,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造工程的质量事端、质量缺点都有权检举、指控、投诉。工程质量检举、指控、投诉准则是为了更好的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效果,是确保建造工程质量的一项有用办法。
1、 工程质量投诉的规模
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经过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但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共用、装饰装饰等建造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造进程中发作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规模。对超越保修期,在运用进程中发作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分处理。
2、担任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作业的部分
3、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作业部分职责和职责
投诉处理安排要做好投诉挂号作业,催促工程质量职责方,依照有关规则,仔细处理好用户的工程质量投诉。关于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安排要本着脚踏实地的准则,对合理的要求,要及时妥善处理;暂时处理不了的,要向投诉人做出解说,并责成工程质量职责方期限处理;对不合理的要求,要做出阐明,经阐明后仍坚持无理要求的,应给予批判教育。对注明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名字的投诉,要将处理的状况告诉投诉人。在处理工程质量投诉进程中,不得将工程质量投诉中涉及到的检举、揭露、指控材料及有关状况,泄漏或许转送给被检举、揭露、指控的人员和单位。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限制、打击报复、虐待投诉人。